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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中山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从35万元提至40万元,在公积金提取方面,租房以及物业费提取的提取周期从3个月缩短为一个月,同时提高一般租房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从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30%提高到40%。
●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可贷40万
为进一步完善中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更好地满足职工住房需求,从4月1日起,中山每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一套房产每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
市公积金中心积极响应国家“去库存”以及省公积金会议精神号召,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公积金服务房地产“去库存”的作用。
中山市2015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城区(含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为5970元/平方米、镇区为5706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
假设职工在镇区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为100平米的房子,取交易均价,总房价约为57万,按现在首套房首付最低20%计算,80%的贷款也要45万,因此,中山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设在40万元应该算是合理的。
“ 降低多少贷款成本?
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到40万元,降低了购房者5万元的贷款成本。
以基准利率、等额本息来计算,这5万元从商业贷款变成公积金贷款,还款年限为20年的话,每月还款额减少43.62元,利息共减少10470.32元;按30年来计算的话,每月还款额减少 47.76 元, 利息共减少17194.45元。
●租房提取额度从公积金缴存额30% 提升至40%
为进一步减少群众的住房消费压力,4月1日起,中山市租房(包括租住保障性房屋提取)以及物业费提取的提取周期缩短为一个月。同时,提高一般租房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从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30%提高到40%。
也就是从4月1日起,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为职工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产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的,职工及其配偶每3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前30天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40%。
另外,职工在中山已有房产没有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30天提取前30天缴存金额的30%,提取金额上限为500元。据了解,原来提取周期为3个月提取一次,4月1日起,缩短为1个月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