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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晚,央行针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调整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少网友看过公告后表示“太专业,看不懂”。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后利率会不会下调?新政对于市民购房有哪些影响?为此,记者咨询相关专家及行业人士后了解到,目前房贷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房贷利率短期内不会下降,且首套房利率打折已经成为“过去时”。
房贷利率将换“锚”
近日,记者在武昌区中南路一家国有银行的网点内看到,时不时有办理住房贷款的市民向工作人员咨询新政策。董女士称在网上看到了公告,但还是不知道利率到底会怎么变。
据了解,央行最新发布的公告称“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一名银行人士解释说,2019年8月之前,贷款利率是以央行发布的基准利率为标准,在此基础上浮动,“LPR类似基准利率,但受市场影响变化很快,一月公布一次,贷款利率均要围绕它来定价,上下加基点。”
LPR机制改革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实体企业“融资难”。事实上,8月20日的首次报价也确实较相应期限的贷款基准利率有所下降:一年期LPR为4.25%,比原来的基准利率降了10个基点,而5年期的下降了5个基点。
存量房贷不受影响
LPR机制降低了市场的贷款利率,那么是否意味着房贷利率也会随之下调?在光谷一家企业上班的吴先生打算年底结婚买房,他对新政十分关注。
记者了解到,新的LPR形成机制并不会使房贷利率下降。在央行发布LPR机制之际,央行副行长刘国强就表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8月25日的公告也明确,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房贷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李万赋认为,新政对绝大部分购房人来说影响不大。“房贷坚持因城施策,实际确定的利率会受调控政策、银行信贷资源的影响,预计执行利率短期内很难出现显著性、普遍性下调。”
事实上,在近期房地产调控趋严的背景下,武汉房贷利率仍维持较高水平。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江城大部分银行执行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再上浮20%左右(按目前基准利 率 4.9% 来 算 ,即5.88%),二套房利率上浮25%至30%比较常见。
34岁的程女士已在南湖买房,她不知道已签订的贷款合同会不会受到新政影响。对此,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部分原来怎么约定就怎么执行。
利率可以一年一定
根据央行公告,对于10月8日以后新签订的住房贷款,购房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计算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协商约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董登新表示,“客户可以选择一直按签合同时的LPR利率水平还款,也可以每年根据市场行情与银行重新签一次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率每年可以调整仅限于定价基准部分,即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而对于在LPR基础上的加点部分则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董登新进一步解释说,比如借款人签合同时的LPR为4.85%,合同约定加60个基点,为5.45%。若一年后,LPR水平调整为4.75%,那么该借款人仍需加60个基点,即5.35%。
对于几年前出现的房贷利率打折现象,董登新说,央行规定,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这意味LPR就是下限,不能突破,以后房贷利率打折的情况将不复存在。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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