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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7-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及反馈。根据反
馈意见中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承诺事项进行单独披露。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的要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如下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本人/本公司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
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
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
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
相关事项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房地产业务核查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作出了如下承诺:
国光电器及境内控股子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存在因住宅类房地产业务而
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光电器及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因违反住宅类房地产业务相关的土地和房地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行政
处罚或调查的情况。
国光电器已经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房地产业务情况,如国光电器存在自查范围
内未披露的因住宅类房地产业务而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
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给国光电器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