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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支付网
中国支付网获悉,乐富支付上周五正式在工商机关备案了清算组,成员包括王震、廉明、李国平、谢晖、汪红梅、刘小林、钱红骥、樊晖、曹路,清算组负责人为熊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的相关规定,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当前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公司清算将使得该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公司的终止涉及到众多相关主体的切身利益,和乐富有债权和债务关系的需要赶在公司注销前予以处置和解决。
在此之前,乐富在各地成立的近40家分公司大多都已经注销关闭,公司的官网网站也早就在搜索引擎中消失了。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以上人员大多数正是乐富的自然人股东。
乐富支付成立于2011年的夏天,第二年,乐富便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刚开始的业务范围是云南和北京两地的银行卡收单,后成功增项扩大到了全国。
经营了6年后,2017年6月26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了第四批9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续展决定,乐富失去了支付牌照,是目前33家被注销牌照中唯一的收单机构,其他均为预付卡。
随后的两个月内,在云南人行的督办下,乐富退出了各地的收单市场。8月15日,中国银联终止乐富银联卡POS收单业务资格,并要求乐富在当月底退出银联网络。
公开资料显示,乐富的POS终端布放量300万台,签约商户超260万家,有4000家合作伙伴,年清算规模超过1.2万亿元。
牌照被注销后,媒体披露了乐富失牌的主要原因。
首先是乐富公司存在大量虚假商户,监管部门抽查发现其虚假商户占比高达九成还多。
其次是外包服务商管理混乱,仅云南省就有65个外包服务商违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
第三是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机构提供交易接口。
四是乐富公司多家分公司未按规定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即在当地开展业务,严重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属地化经营规定。
五是乐富支付违规转让了《支付业务许可证》,有4次涉及主要出资人变更,5次涉及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3次涉及公司董事变更,2次涉及公司董事长变更,1次涉及公司总经理变更,上述事项均未按规定报监管部门核准。
六是消极对待对监管部门的整改意见,人民银行对其开展了18次执法检查,2次验收检查,7次监管走访;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人民银行共实施行政处罚14次。对于人民银行的监管措施和整改要求,乐富公司消极对抗,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其中,在人民银行调查其违变更主要出资人时,乐富公司拒不配合,导致人民银行耗时数月方才完成核实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