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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商州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为了做好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和开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工作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2】2号)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优先解决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问题。
(一)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申请贷款资格认定
当年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且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持《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贫困证件等相关材料先到高校进行贷款资格审查认定及预申请。资格符合的,审批表上须签注高校及户口所在地乡镇民政办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再由贷款学生带上相关资料到商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交验材料,接受贷款资格审查。
(二) 大一新生(高三毕业生)申请贷款资格认定
各高中学校已从摸底统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筛选出符合申请贷款条件且能考上大学的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的贷款资格进行了预申请认定。资格符合的,持《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审批表上须签注户口所在地乡镇民政办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及相关资料到商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交验材料,接受贷款资格审查。
(三) 外省就读的商州籍学生申请贷款资格认定
符合申贷条件的学生,持《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贫困证件资料交镇办民政部门核实情况后并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章,再到商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交验材料,进行资格认定。
资助中心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学生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经过核实有权取消学生的贷款资格。
二、贷款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必须提交手写的书面申请书(规格A4纸)。申请书必须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情况、所提供证明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符合申请条件的贷款学生准确、详实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申请表。
(二)贷款申请的操作:
本年申请贷款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请同学牢记两个用户名及密码,如忘记密码须持学生本人身份
证前来资助中心重置。网址为: http://www.csls.cdb.com.cn。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所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家庭地址必须详细到村、到组。检查核对后,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三、时间安排
(一)在校大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 7月10日至31日,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厅办理(二职中院内)。
(二)新生申请办理时间: 8月1日至31日,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厅办理(二职中院内)。
四、回执确认
借款学生成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后,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基层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打印借款合同的同时,通过基层系统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并加盖县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和验证码赴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受理证明,在基层系统中录入欠缴金额并确认验证码;县(区)资助中心通过基层系统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即可生效。
五、工作要求
为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强化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确保贷款本息回收,降低贷款风险,我区资助中心将采取以下四条措施加强对贷款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一)建立贷款学生诚信推荐制。贷款学生在资格认定后,必须签写《诚信推荐人信用承诺书》。要对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佐证。
(二)继续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知情联系人制度。诚信推荐人(知情联系人)必须应该是贷款学生的亲戚、朋友、邻居、熟人、老师且必须有固定工作单位、住所。还要全面掌握贷款学生家庭的贫困状况和信息,同时具有传递信息、督促贷款学生还贷的义务,当贷款学生不能及时还本付息时,诚信推荐人有责任、有义务协调、配合区资助中心及时催收贷款利息。
(三)建立贷款学生基本信息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诚信推荐人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Q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按要求完整、详细、填写。家住城镇的学生,要细化到所住街道小区、单元、楼层及门牌号。家住农村的学生要细化到镇、村、组等,以方便资助中心与贷款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对于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填写不完整的学生,不予受理贷款资料。
(四)建立助学贷款交流群。为了方便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确保贷款本息回收,我中心建立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交流群,以方便众多贷款学生及家长与资助中心沟通、联系。群号分别为 “106697286”特要求每个贷款学生必须加入交流群,适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清贷款利息和本金。
六、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整理顺序要求
㈠在校大学生需提交材料:
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省内大学生)。《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省外大学生)(附后,可在线下载)
2、必须是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导出的申请表。
3、贷款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贫困证件【必须符合9个条件(附件1)之一的证件】
7、诚信推荐人(必须是亲属且为国家职工)信用承诺书。(附后,可在线下载)
㈡大一新生需提交的材料
1、《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后,可在线下载)
4、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贫困证件【必须符合9个条件(附件1)之一的证件】
7、诚信推荐人(必须是亲属且为国家职工)的信用承诺书(附后,可在线下载)以上资料除系统导出的申请表两份外,其余都一式一份。
资助中心办公地点:资助中心办公大厅(商州区二职中院内)
联系电话:0914-2998873
特
别
提
醒
生源地助学贷款责任告知书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是无偿的
1、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同于其他资助政策,它不是捐赠式的无偿贷款,借款学生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本息。
2、借款学生于毕业当年的8月10日前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未能按规定还款的,此日期后所产生的利息由借款人支付。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1.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130%。
2.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1) 将违约学生信息以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影响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和使用。
(2)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还款方式
1、学生或家长带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来资助中心刷卡。
2、学生通过支付宝还款。
3、资助中心电话:2998873
本金随时都可以还,利息每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清当年利息。
商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