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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东华、游正权、余洋等十一人在境外利用网络设备对国内居民实施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张东华、游正权、余洋等十一人十二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件侦破、审理情况介绍
在发布会上,一中院刑一庭庭长董照南介绍,2016年3月,天津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围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技术侦查,发现了隐匿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多个IP地址疑似针对我国境内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窝点。2016年6月初,天津市公安局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下,请求老挝公安部寻找涉案IP地址的实际物理位置,并确定了老挝万象市占塔武里县罗宾村3单元是犯罪窝点。2016年6月17日中午,老挝警察搜查万象市占塔武里县罗宾村3单元,现场抓获正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被告人张东华、游正权、余洋、黄旭(1989年出生)、张国东、杨雷、郑耀权、黄旭(1986年出生)、罗国平、龙思、王慧十一人,查扣了部分涉案物证。6月24日,老挝公安部将被告人张东华等十一人移交给天津市公安局。
2017年4月21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东华等十一人犯诈骗罪,向一中院提起公诉。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一中院依法受理该案,于2017年7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初,被告人张东华组织被告人游正权、余洋、张国东、杨雷、黄旭(小)、郑耀权、黄旭(大)到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参加了台湾籍人员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同年3月10日至3月27日,该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在巴厘岛一别墅内,使用软件模拟国内银行和司法机关办公电话,用国际网络拨打国内居民电话号码。上述人员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冒充社保局或银行客服人员;第二层级冒充公安民警;第三层级冒充检察官。他们编造被害人医保卡或银行卡被他人冒用,司法机关须清查被害人银行卡内资金的事由,逐级诱使被害人将银行卡内钱款转入诈骗集团提供的银行账户,先后骗取被害人罗某等十六人共计人民币101万余元。
2016年3月26日至6月17日,被告人张东华再次组织被告人游正权、余洋、张国东、杨雷、黄旭(小)、郑耀权、黄旭(大)、罗国平、龙思、王慧等多人组成诈骗团伙,在老挝万象市占塔武里县一平房内,采用向国内居民发送“医保卡购买违禁药品的语音包”,诱使被害人回拨电话,并采取用模拟的社保局、银行、公安局的电话直接拨打国内居民电话的方式,分两个层级冒充社保局或银行客服人员和公安民警,编造被害人医保卡或银行卡被他人冒用,司法机关须清查被害人银行卡内资金的事由,逐级诱使被害人将银行卡内钱款转入该诈骗团伙提供的银行账户,先后骗取被害人孟某等四十三人共计人民币105.8万余元。自2016年4月12日至6月7日,被告人王慧因回国未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其参与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37.99万余元。
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张东华、游正权、余洋、张国东、杨雷、黄旭(小)、郑耀权、黄旭(大)、罗国平、龙思、王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张东华、游正权、余洋、张国东、杨雷、黄旭(小)、郑耀权、黄旭(大)、罗国平、龙思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王慧诈骗数额巨大,上述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上述被告人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应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东华起组织、指挥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依法予以处罚;其他各被告人在张东华的组织、指挥下分工作案,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分别予以减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东华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人游正权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判处被告人余洋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7万元;判处被告人张国东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判处被告人杨雷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旭(小)犯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处被告人郑耀权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旭(大)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罗国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处被告人龙思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慧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继续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追缴不足部分,责令各被告人退赔。犯罪工具电脑、手机等物依法予以没收。
提高警惕意识 严防电信网络诈骗
为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一中院刑一庭法官邱振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些特点。
1.电信网络诈骗具有高技术、非接触的特点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用固定电话、手机、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通讯工具的传播功能,编造、伪造虚假事实,让受骗群众信以为真以骗取财物。该类犯罪是一种高技术犯罪,犯罪分子在与受害人没有直接接触的情况下,使用先进的电信设备进行诈骗。比如,本案中张东华犯罪团伙使用的是VOIP技术虚拟国内司法机关、银行的办公电话号码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该技术简单说就是用国际互联网拨打网络电话或群发送短信。正因为被害人的手机显示的电话是虚拟的“公检法”的办公电话,被害人才深信不疑,上当受骗。
2.大部分电信网络诈骗都具有跨境犯罪的特点
张东华犯罪团伙话务窝点先后设在印尼巴厘岛、老挝两国。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与张东华案关联的另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张东华的上级在肯尼亚、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多国设立话务窝点。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全国法院审理的其他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也多存在跨境、跨多国的犯罪特点。此外,被骗的钱款一旦汇入犯罪分子的提供的银行账户,很快就被分散转移至多个银行账户中,再经过层层分散汇款,最后绝大部分钱款被转移至境外。这种跨境犯罪的模式,极大地增加了公安机关取证、打击难度,也不利于挽回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
3.电信网络诈骗有犯罪团伙“公司化”管理的特点
张东华等人犯罪团伙中,内部分工极为细致,组织管理严格。据被告人交代,在话务窝点的各被告人有严格的作息制度,有每日的工作量,平时严禁外出;团伙内部分为冒充银行客服、社保局工作人员的一线,冒充警察的二线和冒充检察官的三线,先由一线拨打被害人的电话,向被害人核实姓名、住址、银行账户信息后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再由二线、三线人员用涉嫌犯罪、要求被害人将银行存款汇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为由实施诈骗;犯罪团伙还有专人用电脑软件联系提供网络服务、技术支持的“菜商”以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联系“安心亚客服”随时更改需要模拟的医保局、银行、公检法的办公电话号码;联系“车行”以时时掌握被骗群众的汇款情况。张东华还每天对其他被告人的业绩进行考核、点评。此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之间往往有亲友、老乡的关系。如张东华案件中,被告人都是四川自贡籍同乡,他们先到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参加台湾籍人员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学习掌握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电话应答技巧后,再到老挝独立运行的话务窝点实施诈骗。
4.电信网络诈骗有犯罪手段多样化、变化快的特点
随着新闻媒体对如何防范“冒充公检法”电信网络诈骗大力宣传,人民群众对此类电信网络诈骗方式已经有所警惕,据统计,此类案件的案发率已经大为降低。因此,犯罪分子在犯罪手段、方法上也不断翻新,已从传统的电话诈骗、短信诈骗、钓鱼网站诈骗等方式发展到用恶意二维码诈骗、社交软件诈骗、网络购物诈骗、伪纂改软件诈骗、虚假WIFI诈骗等方式。
法官提醒
1.“公检法”没有安全账户,对于以公、检、法、社保、医保工作人员,以恶意透支、社保、医保账户异常或涉嫌洗钱、贩毒为名,要求受害人将个人资产转到所谓“安全账户”的电话,均是诈骗电话,千万不要相信。
2.对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QQ、微信留言,特别是冒充亲朋好友以车祸、生病、违法等突发情况需要交款为的,必须联系本人核实真伪,即使遇到能够说出自己姓名、住址等个人相关信息的电话、短信也不要轻信,需要通过其他渠道核实。
3.加强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网购信息的保护。在填写个人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的时候,要有保密意识,保护好自己的各种账号、密码;在链接WIFI或登陆互联网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的时候,特别是网络上注册需要使用个人信息,一定要谨慎,不要发送自己的付款二维码给任何人;注意个人手机号不要随意交给中介或者在网上填写相关联系方式;陌生短信、邮件、社交工具中发来的链接不要轻易点击,未经检测的手机、电脑应用不要随便安装。
4.手机应安装官方检测的安全软件以识别和拦截诈骗电话、诈骗短信,钓鱼链接,木马程序;在接到可疑电话时,应及时向家人、朋友以及相关部门核实,特别是平时独自在家的中老年、离退休人员等易受骗群体应注意提高警惕;当前公安机关正在采用“大数据”等形式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减少个人损失的同时,也能为公安机关提供犯罪分子的银行账户、联系电话等线索,有利于打击此类犯罪。
天津警方赴老挝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工作情况
据天津市公安刑事犯罪侦查局四支队队长杨金志介绍,2016年3月份以来,市公安刑侦局在侦查中发现,老挝境内有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十分活跃,他们针对我国民众疯狂实施诈骗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立即开展境外打击工作,坚决铲除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团伙。2016年5月底,在公安部刑侦局的统一组织下,我市公安机关分两次派精干力量赴老挝,在我国驻老挝大使馆和老挝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克服语言、法律、执法等方面的重重困难,经过20多天的连续奋战和艰苦工作,于6月17日采取统一行动,老挝警方共出动100余名警力,一举捣毁位于老挝首都万象以及孟蓬洪市的3个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缴获电脑、手机、语音网关、银行卡、U盾等大量作案工具,查获涉案赃款80余万元人民币。6月24日,我市公安机关出动百名警力赴老挝将42名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经过审讯和大量查证、勘验鉴定工作,查明了上述三个犯罪团伙42名犯罪嫌疑人中11人涉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活动,涉及我国十余个省市100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5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新报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曹东明 孙玲 卢兰斌 邱振
摄影 赵亚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