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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监控不到位 东亚银行大连分行被罚30万-东亚银行大厦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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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监控不到位、超需求授信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大连银保监局对东亚银行大连分行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

天眼查资料显示,东亚银行大连分行法定代表人为王蕾,于2007年3月29日在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为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监控不到位 东亚银行大连分行被罚30万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田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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