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返回目录:理财保险
询 证 函
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因本公司股票 2016 年 2 月 4 日、2 月 5 日、2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因构成交易价格异常波动须刊登异动公告。现特向贵司函证以下事项:
请贵公司确认:
1.除因筹划对本公司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于 2016 年 2 月 5 日披露的《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外,贵公司作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如存在上述事项,请予以说明)。
2.在我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贵公司是否存在买卖我司股票的行为。
敬请函复。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15 日
复 函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询证函》已收到,我司对《询证函》所征询事项答复如下:
1.除贵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我司到目前为止不存在其他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在贵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司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函复。
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 2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