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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亚妹女士、乔昕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投资”)的告知函。陈亚妹女士、乔昕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日升投资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3,876,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宗交易的具体情况
1、股东大宗交易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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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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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承诺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亚妹女士及乔昕先生于200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实际控制人乔昕先生、陈亚妹女士及董监高于2016年1月曾承诺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承诺从2016年1月12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3、乔昕先生作为2016年度定向增发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之一,曾承诺如下: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36月内不得转让。
4、日升投资于2017年增持公司股票2,376,500股,增持人及一致行动人曾承诺如下: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亚妹女士、乔昕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并且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按规定不存在需要事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陈亚妹女士与乔昕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陈亚妹女士与乔昕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大宗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薛桂香女士,薛桂香女士现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实益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的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智能硬件板块业务的运营,是公司的核心骨干人才。公司智能硬件板块在经历2013年历史低谷期后,在薛桂香女士的带领下,一直在持续求变、创新和发展,2016年11月实益达在其带领下成功登陆新三板,薛桂香女士此后主导并落地了智能板块的机制创新,先后引入多位合伙人,公司智能硬件板块业务 近几年获得了快速发展,2018年上半年智能硬件板块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7.44%。实际控制人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股份转让给薛桂香女士,系为上市公司绑定人才、激励人才的举措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希望借此让业务骨干与公司共同发展。
3、陈亚妹女士与乔昕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本次交易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陈亚妹女士、乔昕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日升投资《关于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部分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