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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一直都是人们心里的保险柜,以为只要把钱存进去,就可高枕无忧了,事实却并非如此。8月18日,昆明中院审理一起储户存款被盗取的案例,程女士一笔77万余元存款,8天时间先后在省外消费、取走,到她发现时,卡上只有0.57元。
吓蒙了!77万存款不翼而飞
2014年12月1日,程女士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潘家湾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潘家湾支行)办了一张借记卡,并先后多次把钱存进这张卡里。去年8月24日,程女士把一笔理财产品共计77万余元现金转到这张借记卡上。9月1日,程女士拿着银行卡到银行取钱时,发现卡上77万多元存款不翼而飞,余额只有0.57元,当时就吓蒙了。随后,她找银行交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神速了!77万8天就被“洗光”
银行提供的明细显示:去年8月24日,她的理财产品到账后,当天凌晨,就有7笔消费,100元的消费地址远在浙江杭州,200元的消费在深圳,上海先后发生的5笔消费共计6万多元。
第二天,这张借记卡又先后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发生过19笔交易,总共被取走31多万元。随后几天,先后发生97笔交易,地址几乎都在省外。其中多笔交易,是犯罪嫌疑人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警方通过调取监控,获取了取款人的头像,将这些视频让程女士进行辨认。
投诉了!省银监局调查核实
程女士投诉后,经云南银监局调查核实:去年8月21日,一名女子持临时身份证到农业银行嵩明黄龙支行(以下简称黄龙支行)开了一张借记卡,临时身份证名下也是程女士,出生年月日以及家庭住址跟程女士完全一样,唯一不同的程女士是安徽亳州人,而冒充程女士的人身份证信息是安徽毫州人。该客户在黄龙支行办卡时,把程女士的电话号码都改了,导致程女士每笔款被取走时,她手机没有短信提示。
“伪造我身份信息重新开卡,临时身份证上把亳州写成了毫州,安徽根本就没有毫州这个地方。”程女士说,黄龙支行没有尽到审查身份信息是否真实的职责。
黄龙支行在给客户开户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对客户提供的临时身份证、客户重要信息资料(手机号码)等进行登记变更审核时,未做到严格审慎尽职,云南银监局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令农行云南省分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败诉了!程女士不服一审上诉
程女士为了要回77万多元存款,将农行潘家湾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程女士在农行潘家支行办理了借记卡,双方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程女士主张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损害原告账户资金安全的行为,导致原告损失的,应该由原告举证证明,本案中,程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她账款上的款项是被盗用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农行潘家湾支行存在过错或违反规程的情况,而且程女士所持银行借记卡在此期间,仍有多笔存入业务,且转入金额较大,如果账户存在盗取,也不可能有存入业务,存入也与常理违背。
于是,五华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程女士诉讼请求。程女士不服,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
8月18日,昆明中院二审开庭询问双方,程女士向法庭申请调取证据:警方目前已掌握的犯罪嫌疑人在自动柜员机取现的视频。
法官询问双方后,决定案件将择期审理。
春城晚报记者 柏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