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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8-084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76 债券简称:17南糖债
债券代码:114284 债券简称:17南糖0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会议召开的方式:通讯方式。
3、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0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白砂糖期货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郑州期货交易所增加白砂糖期货套期保值额度1.3亿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可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白砂糖期货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462.72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累计存款利息收入131.0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可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 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8-085
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会议召开的方式:通讯方式。
3、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8-086
关于增加白砂糖期货套期保值额度的公 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白砂糖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2016-2020年每年对不超过2万吨白糖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总计投入保证金及后续护盘资金不超过1亿元。
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白砂糖期货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在郑州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额度1.3亿元,即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白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白糖期货品种。
2、增加的套期保值额度
本次增加公司在郑州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额度1.3亿元,即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白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白砂糖是公司的重要产品之一,白砂糖市场价格的涨跌对企业的利润有较大的影响。近年来,受国内国际经济形式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变化的影响,白砂糖年内价格平均波动较大,公司主营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此外,白砂糖生产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产量刚性,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白砂糖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公司利用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进行风险控制,减少和降低白砂糖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链路,内部系统的稳定与套期保值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将重点关注套期保值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按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颁布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执行。公司进行套期保值期货交易涉及税务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白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市场风险,对冲白砂糖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年度经营利润,进行风险控制,减少和降低白砂糖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可以避免价格波动所带来的利润波动,实现公司自身长期稳健的发展。
七、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白砂糖期货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白砂糖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减少和降低白砂糖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白砂糖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制定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白砂糖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8-087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462.72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累计存款利息收入131.0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4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24号文《关于核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44.093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732.4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89.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7,54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5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501000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配套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与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5年6月2日,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及保荐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8月27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改名为: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鸥物流”)与浦发银行及华西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无特殊的条款,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变更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6年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原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未完成的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光大证券承接。2016年11月30日,光大证券与公司及云鸥物流、北部湾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无特殊的条款,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17年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中天国富证券替代光大证券对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持续督导。2018年7月,中天国富证券与公司及云鸥物流、北部湾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无特殊的条款,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为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4个专户,截止至2018年11月27日,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该账户为最初接收“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食糖电子商务及智能配送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的资金最终转入注2的账户中进行项目具体实施。
注2:该账户为具体实施“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食糖电子商务及智能配送中心项目”的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年12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6年1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为:(1)在香山糖厂日榨10,000吨甘蔗技改工程项目中增加明阳糖厂锅炉升级改造内容,该内容拟投入金额5,000万元;(2)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食糖电子商务及智能配送中心项目中智能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宁五合变更为南宁牛湾,实施方式由租赁仓库经营变更为购买土地自建仓库经营,实施方式更改后购买土地自建仓库经营拟投入金额7,800万元,与原来租赁仓库经营实施方案相比增加1,487.70万元。以上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额度不变。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香山糖厂日榨10000吨甘蔗技改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312.68万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专审字[2015]第45010003号)。2015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312.68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将股票募集资金6,312.68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使用5,677.3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677.30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4月25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利用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00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4月24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利用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合理降低项目建设过程的各项费用,从而节约了募集资金。
(二)明阳糖厂锅炉升级改造项目使用了自有资金2,783万元用于项目建设,使得募集资金有所节余。
(三)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后续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462.7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后续如需支付目前尚未达到付款状态的质保金及尾款等款项,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承诺与说明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将仅限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的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的审查、核对,公司2014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南宁糖业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