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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庆和先生告知函。黄庆和先生于 2018 年9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宗交易的具体情况
1、股东大宗交易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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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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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黄庆和先生于公司股票首发上市时曾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黄庆和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交易行为按规定不存在需要事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黄庆和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黄庆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黄庆和先生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本次交易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黄庆和先生出具的《关于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部分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