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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油卡遗留加油站,岑溪一车主“捡漏”盗刷被判刑!-车主卡》主要内容是车主卡,事情发生在今年的7月21日晚21时左右,被告人杨某乘坐丈夫驾驶的皖K牌照货车途径岑溪市大业镇。在位于古万村的一个加油站,当杨某准备插卡加油时,发现加油机的卡槽内插着一张他人已经输好了密码的加油卡。,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天上掉馅饼”,究竟是幸运还是陷阱?日前,在岑溪市的一个加油站里,就有人对别人遗留的财物动了贪念,最终酿成悲剧,一起关注下。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7月21日晚21时左右,被告人杨某乘坐丈夫驾驶的皖K牌照货车途径岑溪市大业镇,在位于古万村的一个加油站,当杨某准备插卡加油时,发现加油机的卡槽内插着一张他人已经输好了密码的加油卡,杨某遂使用该加油卡进行加油操作,盗用该卡加了车用柴油1524.74升,折合金额8873.99元。经查,被告人杨某刷是前一位司机遗忘在卡槽内的加油卡。8月29日,公安民警在岑罗高速归义镇出口处将涉嫌盗窃的杨某传唤到案,杨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盗窃犯罪事实。9月1日,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岑溪市人民法院法官陈铭宜:“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达到8800多元,数额较大,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12月14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岑溪市人民法院法官陈铭宜:“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在平时的生活当中,不要贪小便宜,不要有侥幸心理。比如我们平时到自动柜员机取钱的时候,发现别人忘记拿的卡,冒用别人的银行卡名义进行取钱,这也是触犯我国刑法的,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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