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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罗忠明 通讯员牟玉春 何奎 利用储蓄所主任职务之便,采取虚存实取、截留、盗用储户存款以及盗提储户存款等手段侵吞公款454.7 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近日,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冯沛明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责令退赔某银行恩平支行433.9万元。
大肆侵吞公款 454.7 万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沛明此前担任某银行恩平市支行河南储蓄所主任,因做生意亏损致欠债数百万,为补缺损失而打起了储户账户款项的主意。1998年1月初至2月初,他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存实取、截留、盗用储户存款以及盗提储户存款等手段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4547570元。其中虚存实取、提现人民币3552990元,截留、盗用储户存款人民币501600元,盗提储户存款人民币492980元。落网后被告人冯沛明于2018年5月23日退出赃款204660元。
冒用身份经商旅游出国
根据调查,被告人冯沛明及妻子在侵吞公款后,于1998年2月2日晚上乘火车逃匿至成都。期间,经营了一段时间的餐饮生意,至2009年3月,他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四川籍刘某的身份,办理了港澳通行证,2010年6月,冒用刘某的身份再次办理了出国护照,潜逃至委内瑞拉国定居。
“天眼”识别身份在广州落网
潜逃出国后,被告人冯沛明才与家人联系,并于2014年1月16日持刘某的护照回到四川成都,期间还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用于炒股。一个星期后,再次返回委内瑞拉。据冯沛明供述,近年委国经济衰退,治安日益恶劣,准备再次返回国内经营生意。2017 年 9 月 12 日,被告人冯沛明乘飞机回国,在广州市白云机场被“天眼”系统识别出真正身份,并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恩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沛明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综合本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退赔情况,恩平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