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理财保险
和讯网消息 天勤贷是隶属于深圳天勤资本的P2P网络借贷平台,2015年公司财务总监以及股东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被逮捕调查,本案共吸收近万群众7.4亿元投资金额。近日,该案终于落锤,两人分别获刑2年半到3年半。
经法院审理查明,深圳市天勤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勤资本)于2011年成立,并在2013年底改为现名,主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相关业务。2014年8月公司成立天勤贷P2P网站,后纳入旗下全资子公司管理。
本案两位被告人袁某以及李某分别于2011、2012年进入公司,担任天勤资本财务总监、股东以及业务员。经营公司过程中,在未取得相关资质及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面向不特定多数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刑事判决书显示,天勤资本主要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吸收投资,其中线下方式通过两位被告人等的宣传推广,线上则通过天勤在线P2P平台,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吸收社会公众的投资。
被告人李某辩称,其并没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推广,投资的全部都是员工的亲朋好友,包括自己的一部分朋友、亲戚,李某表示,其主观上是为了让亲朋好友多赚钱,甚至为了挽回在朋友中的信任,维护关系,还主动承担起了在公司的投资款,并由本人开出私人借据让他们安心。
经查,天勤资本及其子公司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审计,深圳前海天勤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器导出的投资者人数为9920名,投资总额为7.4亿元,汇总天勤服务器在线充值金额为13.1亿元,提现金额为11.6亿元。
另外,和讯网查询启信宝发现,深圳天勤资本自2016年开始,就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公司年度报告,今年6月更是彻底“失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无法联系。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两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共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依法予以惩罚。但鉴于其并非公司的组织者及控制人,对涉案资金亦未实际控制及支配,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结合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例,袁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李某被判处2年6个月,各罚人民币3万元。并追缴全案犯罪违法所得,按各被害人未受偿本金比例发还。
关于本篇文章的更多报道,我们已在【和讯财经APP】上刊登,应用商店搜索“和讯财经”,下载并参与猜指数活动赢取京东卡和万元现金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