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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卫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卫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潘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85,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潘卫东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潘卫东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潘卫东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相关职责直至新任监事就任为止。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李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亚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完成选举监事后,及时召开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
李亚平先生自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时持有公司股份156,039股,离任后因个人资金使用安排,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76,039股,其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截止目前,李亚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潘卫东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亚平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广东新力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副经理、顺特电气人力资源部部长、深圳日海通讯副总裁、深圳世捷公司高级咨询顾问。2006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资源支持中心副总监、资源支持中心总监、总裁助理。现负责公司工会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李亚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亚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