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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投资理财零风险,可获高收益;消费返利网站宣称“购物”后,可分批次返还购物款……这些行为都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领域逐步蔓延扩散。6月12日,记者获悉,为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南宁市国税局由稽查部门牵头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相关部门提醒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近年来,非法集资形势多样化、手段隐蔽化、操作职业化、网络化趋势明显,在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机构等领域呈高发态势。这类机构通常以投资理财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还有些网贷平台将借款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采取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这些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房地产企业、地方交易场所、养老机构、农民合作社等机构,也卷入了非法集资。例如,一些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再回购,诱导公众购买。
还有些不法分子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他们往往通过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吸引老年人投资。
有的农村合作社甚至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误导、欺骗农村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在宣传月活动中,南宁市国税局通过发送宣传短信、在办税大厅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共发放宣传资料8633份,接受咨询1500余次。
目前,南宁市已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广西壮族自治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也已正式实施,社会各界对非法集资线索进行举报的,可视情况给予500元~10万元不等的奖励。
南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普通市民应主动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金融常识,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雷倩倩 通讯员王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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