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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包括保险机构在内的金融机构来说,可以利用同业存单的流动性便利和大额存单的自主可控性,有效提高短期流动性管理水平,从而降低市场流动性风险
《财经》记者 俞燕 编辑 袁满
为了应对当下的资产荒,保监会为保险机构打开了新的投资窗口:日前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部分存款产品的监管口径》(下称“《监管口径》”),允许险企投资这两个品种,以扩大保险资金的配置空间。
《监管口径》称,为了规范规范保险资金投资行为,扩大保险资金配置空间,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境同依法发行的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并纳入银行存款管理。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日前保监会资金运用部召开的一次座谈会上,诸保险人士提出在当下资产荒保险资金配置压力加大。作为纾解险企配置资产的压力的举措之一,保监会发布了该项新政。
所谓同业存单是指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其投资和交易主体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等。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
大额存单则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作为一般存款管理,并纳入到存款保险范围。根据银监会2014年6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大额存单计入存贷比的分母。
作为利率市场化的“探路石”,央行于2013年12月和2015年6月分别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和《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拓宽了存款类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今年6月,央行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修改为“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20万元”。
同业存单与同业存款只有一字之差,常令人容易将其两者混淆。有业内人士指出,同业存单其实是同业存款的线上标准化形式,但两者的定价方式不同,同业存款则不能转让。此外,同业存单要求单期发行金额不少于5000万,而同业存款则无此要求。
而大额存单的一个优势在于,其作为一般性存款管理,不受债券市场相关规则的约束,投资者投资大额存单,可以直接通过交易中心平台交易,且是相互之间作为交易对手。
诸分析人士认为,对于包括保险机构在内的金融机构来说,可以利用同业存单的流动性便利和大额存单的自主可控性,有效提高短期流动性管理水平,从而降低市场流动性风险。
目前保险机构投资于银行存款主要包括活期、定期和大额协议存款三类,其中,协议存款是重主要的形式。根据央行于1999年发布的《关于同意商业银行试办保险公司协议存款的复函》,保险公司协议存款是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办理的一项业务,存款期限通常在5年以上(不含5年),最低起存金额为3000万元。据了解,险资的协存利率通过由银保双方商议确定,存款到期前一般不随基准利率调整,该类存款作为一般存款管理。
在当前的资产荒之下,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的开闸,被视为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银行存款品类的举措。诸投资人士认为,在今年以来信用风险积聚的环境中,同业存款的主要发行人主要是境内中型商业银行,整体的信用风险较低,对于保险资金来说是两种安全性较好的品种。
一位保险公司投资部门负责人表示,同业存单虽然作为银行存款管理,但其兼有“类同业存款”和“类金融债券”的性质,是一种可以转让流通的票据。如果采用浮动利率可以一年以上、不超过三年,定价基准利率更多采用Shibor利率,可以在银行间流通。对于保险机构来说,相对协议存款5年的固定期限来说,其流动性更好,更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配置的灵活性。
而大额存单可以采用更长期限,定价通常是定存利率上浮 40% 左右,可以转让,提前支取、赎回和办理质押,也可以对个人发行,亦有较好的流动性。
不过,根据规定,投资同业存单的机构有一定的要求,须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首次投资应先在上海清算所开立托管账户,并向交易中心申请开通同业存单投资权限,此外,还需做好相应的系统配置工作。
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会负责人孙海波撰文指出,随着大额存单的推出,保险协议存款未来将成为历史,逐渐退出市场。
不过,上述保险公司投资部门负责人认为,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的开闸,并不会对协议存款造成分流,毕竟协议存款的利率更高,对于险资仍是重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之一,只是有了更多的资产配置选择。
作为利率市场化的产物,投资于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对于保险机构的议价能力也提出了更大的要求。一位保险公司投资部门负责人表示,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对险企开闸后,大型保险机构在议价能力上相对更有实力和优势。
《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5》显示, 2015年全年同业存单累计发行5.3万亿元,二级市场交易18.4万亿元。大额存单累计发行2.3万亿元。
数据显示,去年6月,中、农、工、建、交、招商、中信、浦发和兴业银行等9家银行同步发行首批大额存单。后来具备发行资格的银行又扩容至100多家。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大额存单发行主体机构数已增至243家。
保监会日前发布的三季度行业运行数据显示,截至三季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28286.19亿元,较年初增长14.75%。其中,银行存款和债券余额合计66396.34亿元,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例为51.76%,较二季末下降了0.52个百分点,较年初下降4.41个百分点,实现收益2164.39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