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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发布了一篇“广州市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后
有小粉丝来问:
那我可以干脆把个人账户的钱提现出来吗?
在这想跟你说一句话:想得真美。
不过小编就爱助你们美梦成真~
真的,只要你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①参保人员退休前出境定居;
(你在退休前就出国定居走向了人生巅峰。)
②外国人退休前离境回国;
(你得是个歪果仁,公司还帮你买了社保,你在中国退休前提前回国建设家乡。)
③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且无法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出手续
(你从广州跑到了上海发展,想要把医保转移到上海去,但可能没有单位挂靠无法转移。)
④参保人员死亡
(很不幸参保人挂了。。。是的,只能是由家人来支取。)
只要你符合以上任意一个条件,就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资料分情况有很多,请鼓足耐心看下去!
情况一:退休前出国定居
1.个人书面申请
2.社保机构出具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or《广州市就业登记表》or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等文件的其中一份的复印件。
3.“移民”的护照or《前往港澳通行证》or《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or《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情况二:退休前离境回国的歪果仁
1.单位证明或个人书面申请
2.社保机构出具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or《广州市就业登记表》or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等文件的复印件。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情况三: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在转移社会医疗关系时无法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移手续
1.单位(离职or调职)证明or个人书面申请
2.社保机构出具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or《广州市就业登记表》or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等文件的复印件。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下材料之一:
(1)新参保的医保机构不接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新参保地医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复印件;
(3)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正式转出的证明材料
(4)养老金一次性支取凭证
情况四:当参保人不幸去世,由家人支取
1.注明支取余额继承人的单位证明or参保人员户籍所在的公安等部门提供继承关系证明or公正机关出具的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机构出具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or《死亡待遇支付明细表》or《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等文件的的复印件
3.死亡证明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以上的情况,分别带上相应的资料到广州市医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拿到一张《支取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通知单》。
到时候你再带着这张单子以及你的身份证、医保卡or社保卡、医保账户专用存折到对应的制卡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凭密码,就可以拿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余额!
看完有点醉是吗?那就把医保卡里的钱累积着,没准哪天真的有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