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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
我们曾发布过这样的一篇文章
重击炒房、黑中介!国家七部委对哈尔滨等30城市房地产专项治理!
文章一经发表
引起了网友的激烈讨论
随着七月份的到来
6月哈尔滨各区
在售新盘最新房价
也出来了
(仅供参考)
【以香坊区为例】
当然,这都是网上的挂牌价格,
实际交易的时候肯定还会有所升降
但是,现如今
对于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种种乱象
也的确是让购房者头疼的一个难题
但是现在这个难题
有答案了...
几天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发起通知,对房地产市场内存在的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行为将陆续展开严惩行动。
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国土房管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物价局)、银监局、保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部分城市(名单附后)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通过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
(一)投机炒房行为。
1.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2.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二)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1.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2.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3.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4.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5.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6.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四)虚假房地产广告。
1.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
2.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3.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
4.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
5.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地要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上述整治重点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措施,落实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全面排查、精准打击。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上报典型案例。
(二)广泛发动群众监督。要通过开通购房人热线等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公众参与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局面。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建立专项行动信息发布机制,各级工商、物价、公安、银监、保监、司法、宣传等部门积极配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通过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对开展整治行动不力、人民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地方,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要坚决问责。
(五)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与主动监管并重,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哈尔滨作为先行开展专项行动的城市
在新规定的影响下
哈尔滨积极响应政策
正在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
大家都知道,房子一直是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但往往很多购房者没有安全感,觉得这钱一旦交出去,自己就变得很被动。
市民董先生一直有买房的打算,
可这购房的经历却挺坎坷。
几个月前董先生向一家中介公司交了定金,
满心欢喜的等待贷款审批下来。
董先生
我得贷款,我就问中介公司我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当时中介跟我承诺,说保证让我贷款顺利下来,所以我就交了2万块钱定金,可是贷款迟迟下不来,中介还一直拖我不肯给我退款。
虽说最后钱退了回来有惊无险,
可却让董先生有点胆怯了。
那这房子到底能不能放心买了呢?
答案是肯定的!
如今新规定出台,房地产中介公司将会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比如:
1.发现垄断式销售,贷款猫腻等行为,一旦被查明,将会承担法律责任。
2.对部分投机人群,试图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的做出严肃处理。
3.中介公司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乱收费,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4.开发商捂盘惜售,以认购、认筹名义变相收取定金获利的必将严惩不贷。
哈尔滨作为率先出手整治房地产的城市,市场的蛀虫将逐一被驱逐。5月份出台的新政策,让房产价格更透明。在短短三个月内,两大房地产调控政策先后落地冰城,这为刚需购房群体带来了利益保障。目前,相关部门正着手开展整治方案,一定要让房地产市场价格透明化、让购买环境更公平,为刚需人群的购房需要提供更大的保障。
文章来源:哈尔滨新闻综合频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