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理财保险
说起信用卡,想必大家不会陌生。对于小编来说,不管是逛街、旅游、出差,信用卡都是必带之物,可是每到还款日的时候,小编就生无可恋。
信用卡给现代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生活方式的同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也伴随着悄然而生。不要以为这些与你无关,不管你关注或不关注,它每天都发生在我们身边!
案例重现
2015年12月,胡小胡和家人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胡小胡在火车站候车时,随身的手提包被小偷偷走,包内的身份证等证件也一并丢失了。
2016年1月5日,被告人高小高拿着胡小胡的身份证,来到工商银行某支行欲申领银行卡。工行的工作人员询问是否是本人身份证时,发现高小高遮遮掩掩、闪烁其词,并且身份证上的照片与高小高不符,于是银行工作人员果断报警,高小高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而归案。
经查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5日期间,被告人高小高用多人的身份证,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申领银行卡共计17张,数量巨大,严重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近日,高小高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面临的很有可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惩罚。
检察官说法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湖检君,"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里的信用卡是什么意思?
湖检君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也就是不管是借记卡还是信用卡都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范畴。
湖检君,那刑法对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怎样规定的??
湖检君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湖检君,我朋友让我帮他办理信用卡,我是不是应该拒绝他啊?
湖检君
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需根据金融机构办理业务的要求出示相关授权证明方可申领信用卡。如果像高小高这样盗窃他人身份证,未经被冒用方授权许可,违背他人意志,侵害了金融系统对信用卡的正常管理秩序,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检察官提醒
1
在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防止丢失和被他人盗用;
2
如果身份证丢失或被盗,要及时去公安机关报警或备案并尽快补办身份证;
3
不要贪图蝇头小利而出租、出借、转让身份证给他人使用,避免因此触犯法律而受到制裁;
4
作为金融部门一方应该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对办理银行卡的人一定要本人办理,由于一些身份证时间较长,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符的,银行的工作人员要核对开户办卡人的真实身份后方可办理,一经发现有冒用他人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报警交公安机关处理。
南昌青山湖检察
举报电话:88611186
地址:京东南大道866号
本期文稿:小星星、飞天侠 美编:飞天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