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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楼市较为火热,供应量大幅增加,买房的购房者越来越多,尤其是刚性需求的购房者,据克而瑞数据显示,上周成交面积排行中,排在前四位均为刚需型项目,其项目成交均价也6000元/㎡左右。在贷款方式的上,更多的购房者想优先选择公积金贷款,自己到底能不能用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较为关注的问题,如有其它疑问可在后台或留言区提问。
一问:已经用公积金买过一套房子,现在想用公积金再买一套,请问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如您家庭名下有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在首套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前提下不可再次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问:本人有商贷,未结清,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如夫妻双方均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可出具省公积金缴存证明及明细合并计算缴存基数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家庭名下有其他需要还款的事项可能会影响您的贷款额度,具体额度需以贷款经办中心业务人员综合审核核算后确定。
三问:我首套房用公积金贷款,为夫妻共同还款,未还请。 如想换房,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 如果允许首付款比例为多少?
答:以家庭(本人及配偶)为单位,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关于首付比例,根据现行政策,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不超过90平方米(含)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超过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超过144平方米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同时还须符合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存量住房房龄等与之相关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如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是首次或第二次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龄小于等于5年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房龄大于5年小于等于20年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房龄大于20年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第三次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40%。
四问:名下有两套房子,均为商贷未还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再买一套吗?
答:如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是首次或第二次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为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龄小于等于5年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房龄大于5年小于等于20年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房龄大于20年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第三次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40%。
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需同时满足:1、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额度在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3、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工资收入(以住房公积金系统内缴存基数为准)的50%。具体的贷款额度需以贷款经办中心业务人员综合审核核算后确定。
五问: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答:购买自住住房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缴存时间的要求为:借款人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
六问:在外地用公积金贷款买过房,房子卖了结清贷款后在长春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么,外地公积金账户已注销,余额已转回长春,满足连续缴存6个月。
答:以家庭(本人及配偶)为单位,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曾在异地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也需执行上述政策。
七问:我本人是山东户口,在长春工作及缴纳公积金,我爱人是长春户口,工作及公积金在长春。我们在山东商贷买房子,是否可以在长春提取公积金。如果可以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答:职工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求职工身份证地址、户口本地址及购房地址均保持一致。如您申请商业贷款购房,在银行正常扣款两个月后可以提取,需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您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购买二手房,提供加盖“已抵押”字样的产权证)、借款合同、近两个月正常还款证明、身份证(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籍所在地户口本、公积金卡、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取申请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八问:面签后多久可以放款? 以后还贷月供怎么办理直接从公积金余额扣款业务?
答:如您购买商品房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借款合同签订后,需开发商到产权交易中心及受托银行办理预告登记及预抵押登记业务,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如符合放款条件我中心会在接到放款申请后及时放款;如您购买二手房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借款合同签订后及相关抵押手续已办理完成后,如符合放款条件我中心会在接到受托银行放款申请后及时放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时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借款人,请您耐心等待。
如您满足条件,在面签时应已签订按月冲还贷协议,可查找相应回执单确认或是本人持身份证到贷款经办中心查询,建议您于扣款日后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是否已足额从账户余额扣款成功。
九问: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已显示审核通过 怎么还不通知面签?在审核通过还没通知面签期间去银行商业贷款购车会不会影响面签以及下款?另外,提取首付款有没有限制条件?
答:如您在中心网站查询显示贷款审批为“已审批”状态,则表示您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进入审批流程或已完成审批,目前住房公积金执行的是三级贷款审批制度,进入审批环节系统就会自动显示“已审批”状态。贷款审批到面签没有具体时间记录,审批后符合面签条件的,如购买商品房,开发商会通知您面签时间,如购买二手房,贷款银行会通知您面签时间,建议您耐心等待。申请贷款时名下有贷款事项未结清的,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
如您申请的是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的,在放款后的60个自然日内且距离上一次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提取首付款。主借款人已婚申请贷款的,提取首付款时公积金帐户须保留4万元(含4万元)以上余额。提取首付与签订按月冲还贷协议不冲突。
十问:我第一套房子用的公积金贷款,还款未结清;现在想购买第二套,商贷;我想问一年能取出两套房子的还款额么?
答:如您已签订按月冲还贷协议,偿还贷款期间您无法以偿还贷款本息方式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如您不符合签订冲还贷协议条件,可在偿还贷款期间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还本付息额,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得以其他贷款方式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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