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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来啦!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日发布了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今年的缴存上下限是多少?
你的缴存基数有没有变化呢?
快和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通知内容
一、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9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441元。
今年的基数上限为20441元,与去年的基数上限18318元相比,一共上涨了2123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那么问题来啦
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
小编已经给大家准备好啦
重庆人社局发布的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等26个区县及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
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
需要注意的是
此通知的有效期为
今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
而且缴存基数的上涨会影响到公积金的缴存哦
用人单位可能需要进行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那么下面这份住房公积金补缴指南可要收好啦
住房公积金补缴指南
一、办理条件
单位在发生下列情形时,应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补缴: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公积金的;
2.单位少缴、漏缴、欠缴职工公积金的;
3.因月缴存基数或月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公积金的;
4.其它情况需要补缴的。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工、农、中、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三、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分中心(办事处、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联。
2.单位经办人持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将 " 汇" 字划去)一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联、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补缴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变动引起的补缴等证明材料)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补缴登记手续。
对职工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超过 1 万元(含 1 万元)的,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
3.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在办理补缴登记手续后,若单位暂存款金额小于本次应补缴金额,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款告知书》一联并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经办人;若单位暂存款金额大于等于本次应补缴金额,则直接使用暂存款进行补缴分配。
4.单位按照《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款告知书》办理资金划款手续(在付款信息中注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该笔补缴对应的缴款登记号;未注明的将作退款处理),将补缴款项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
5.补缴分配后,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汇(补)缴书》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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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本地宝整理重庆公积金中心
▌编辑:芝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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