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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1:贷款对象
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客户,必须满足贷款通则、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商业银行法等的规定以及本机构对授信对象的基本要求。信贷机构一般将客户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公司类客户;第二类是自然人客户。
风险点1:为不具备主体资格或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风险表现:
1、借款人没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明》,特殊行业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借款人是法人分支机构但未经法人机构授权;
3、借款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防控措施:
1、严格按规定对借款人主体资格进行调查,对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的必须到工商部门或主管机关调查工商注册登记情况;
2、对自然人申请贷款的要调查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核对法人代表和自然借款人身份证明;
4、合同无效后按照《合同法》及相关规则进行追责,以弥补损失;
风险点2:向国家限控行业发放贷款
风险表现:
贷款流向“五小”(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电等)和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及产能过剩)等国家限制、控制甚至淘汰类的行业。这类行业本身就对社会发展存在不良的影响,加上国家政策(如税收、财政等)的限制,很难有大的发展,甚至可能成为政府直接勒令退出市场和破产关闭的对象,从而造成信贷机构不良贷款和呆账、坏账的出现。
防控措施:
1、信贷人员应在贷前审查中,对照产业目录对限制类、淘汰类等的规定,认真检查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是否为国家限控行业,严格限制这类行业进入贷款程序,以防造成信贷机构的损失。做到以下“六不准”:
(1)不准向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发放贷款;
(2)不准向环评不达标、环保记录差的企业发放贷款;
(3)不准向钢铁、铝冶炼、铜冶炼、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中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和淘汰类项目发放贷款;
(4)不准向关停范围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项目发放;
(5)不准向列入淘汰类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发放。
2、核实借款用途是否用于限控行业。虽然有些企业在贷款审查时提交的材料表明确实符合贷款条件,但是在真正取得贷款后,却将贷款违规用于其他用途。这就需要信贷机构加强贷后的风险管理,贷后对贷款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实地检查,以及财务报表等的检查,以获得贷款用途的真实信息;
3、实地调查,核实提供资料和生产经营情况的真伪;
4、对于违规人员要及时追责。
附1:2016整体信贷投向指引(仅供参考)
优先支持类:
(1)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战略新兴产业。
(2)文化创意、节能环保、医疗健康行业、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子信息、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国防科技、轻工纺织、石油化工、现代教育等国家重点支持项目。
(3)具有一定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垄断特征,产品可替代程度低的环保型科技创新类行业。
(4)工信部近两年重点支持的七大行业:智能化建设、互联网管理、钢铁落后产能淘汰、新能源车推广、军民融合、盐业改革、海洋工程。
适度支持类:
旅游业、汽车行业、食品饮料行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机械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电子信息制造业、电力行业、现代物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运行平稳、风险适中的行业。
注:批发零售类不含钢铁贸易、煤炭贸易、铁矿石贸易、铁精粉贸易等批发零售行业中风险很高的子行业。
审慎介入类:
房地产、建筑、纺织服装、有色金属、化工、煤炭、钢铁等风险较大,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且短期内难以明显好转的行业。
严格控制或退出类:
煤化工、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行业国家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主要包括小钢铁、小水电、小水泥、小炼油、小煤窑、小玻璃、小造纸、小矿山、小化工、小药厂、小火电等行业。
风险点3:受理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申请
风险表现:
信贷机构会根据不同的信贷产品设置基本的准入条件,该风险点表现为受理了不符合准入条件借款人的借款申请。
防控措施:
严格根据不同产品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核,任何一项不符,即拒绝受理借款申请,不让一笔不符合条件业务进入调查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