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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签违规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融资等行为,日照银行日前连吃6张罚单。2月1日,日照银保监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对日照银行及多位高管进行了警告或罚款,罚款共计175万元。
日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显示,日照银行存在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贴现业务、贷后信贷资金监控不到位、违规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融资、未按规定进行信息科技风险管控的行为,被罚款155万元。
日照银行高管王永健因“对所在机构违规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融资负有直接责任”被日照银保监分局予以警告处分,张伟、费日旭、焦淑伟、秦宝林则分别因“对所在机构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贴现业务负有直接责任”、“对所在机构贷后信贷资金监控不到位和违规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融资负有直接责任”、“对所在机构贷后信贷资金监控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对所在机构未按规定进行信息科技风险管控负有直接责任”被各处罚款5万元。
资料显示,日照银行成立于2001年1月19日,股东南京银行占股比为18.01%,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占股比为13.21%,股东日照市国资委(地方财政)占股比为6.42%,股东日照市城投集团(国有企业)占股比为4.8%,股东华阳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占股比为2.4%,股东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占股比为0.11%。
没有严格审核标准和风控手段,是造成银行业不良率上升的重要因素之一。该行年报历年数据显示,日照银行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其中2017年不良率为3.14%,为山东城商行中最高,2016年末不良率为2.35%,2015年末不良率是2.47%。
中国经济网2019年2月26日刊发的《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原行长助理卷入德诚矿业骗贷案 造成损失7.8亿元》文章,也印证了日照银行在内控方面的管理漏洞。
文章显示,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原行长助理陶某,利用其负责该行向企业授信、贷款的职务之便,为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青岛亿达矿业有限公司、青岛恒通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办理国内卖方保理、国际信用证垫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口信用证等融资业务提供帮助。
据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员工林某证实,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在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办理的保理业务,是由公司部经理陶某和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商谈的。2010年下半年开始,德诚矿业就开始到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开具信用证。2010年,德诚矿业在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办理信用证的额度是1.2亿人民币,2011年是2亿人民币,2012年是4.8亿人民币,2013年是4.8亿人民币。
对日照银行在德诚矿业中造成的损失数额,据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员工曲某证实,日照银行青岛分行与德正系的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青岛恒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和青岛亿达矿业有限公司等三个公司有业务,现在有风险的业务共有10笔,国内保理业务1笔(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信用证业务5笔(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2笔、青岛恒通进出口有限公司3笔),流动资金贷款1笔(青岛亿达矿业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3笔(青岛亿达矿业有限公司),共欠7.8亿元左右人民币。(源自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