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理财保险
对于现在的人来说,买房子都需要贷款,除非您真的是土豪,那么贷款肯定是必须的。
除了公务员可以无抵押贷款,对于普通人来说房屋抵押贷款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是除了房屋抵押,还有一种就是房屋质押了,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房屋抵押和房屋质押的区别在哪,到底哪一种方式好呢?
什么是抵押和质押?
抵押贷款主要是针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
就像是房产、汽车之类的,虽然抵押的物品在贷款者自己手中,但是只有使用权却没有交易权。
要是到贷款合同期后,没有及时归还贷款,那么,放贷者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将其处理。
质押贷款主要针对的是动产或财产权利。
一般指一些有价证券,像企业的单位定期存款存单、个人的银行存单等票据。
由于质押贷款需要将有价证券之类的票据归放款者管理,所以,贷款人的这些凭证需要在贷款到期后才能归属自己,到期前才可以通过这些来贷款。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区别
1.占有方式不同
抵押贷款以不转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的占有现状,仅以此作为担保物的贷款形式;质押贷款中质物的占有权原则上应转移给质权人。
由于抵押和质押在是否转移上不同.因而在管理上有很大差别。
2.抵押物和质物的不同
可以用作抵押物的是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如抵押人所有的以及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屋、机器、交通 工具,国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承包并经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而可以作为质物的是指权利,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以及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和财产权等。
3.生效规定不同
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办理登记部门不同
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变现能力不同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
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抵押贷款的变现能力通常在50%-70%;质押贷款中如定期存单、国债基本为100%,股票、公司债等可达60 %-70%。
那么这两种方式哪种比较好呢?
其实房屋是不可以质押的,能质押的也只有房产证而已。
对于房屋的其他权利也是只有抵押权和典权两种,质押是对于动产而言的,而房屋则是属于不动产。
而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会有权利变卖抵押物优先得到偿还的权利。
要说房屋抵押币房屋质押好,或者房屋质押比房屋抵押好?
这也是根据情况来定的,我们需要了解抵押和质押的债权人是完全不一样的,那么就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相对应的房屋贷款,毕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贷得到小编表示:
在贷款中,“抵押”与“质押”是很常见的两种贷款方式,很多人都把它们混为一谈,但其实不是,虽然只有一字之差,抵押跟质押的区别却是很大的。
建议市民应提前了解两者的区别和注意事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