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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10年前贷款买了一套小两房,因为事业发展的比较好,房子贷款早就还完了。这段时间,因为家庭成员不断壮大,梁女士打算换套大房子。不过房价早已不是她买房时的房价了,换房就意味着她要卖了这套小两房,才有钱付下一套的首付。结果去中介登记卖房的时候,发现她的房产证上少一个章,虽然房贷还完了,但梁女士并没有完全拥有房屋产权,不能直接进行房屋买卖,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贷款买房,还完贷款后,必须去银行和房管局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房管局给梁女士的房产证上盖上撤销抵押登记相应的章,梁女士才能取得房屋完全产权,自主进行买卖。
其实,自从出现了“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这一贷款消费理念后,贷款消费逐渐成为了人们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尤其在买房的时候,由于房产交易金额巨大,且国家也支持按揭买房,贷款买房就成为了很多人买房的首选方式。但很多人不太知道的是,贷款买房还完贷款,一定要去银行和房管局办理撤销抵押登记,少了这一步,少了这个章,房子都不是完全属于购房者的,后期交易也会有麻烦。
那么,还完贷款后,要如何办理撤销抵押登记呢?
第一步,还清贷款后,购房者拿着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去银行办理撤销抵押登记。银行会开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该证明上有相应的章。
第二步,拿着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申请撤销房屋抵押登记。撤销抵押登记,购房者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原件)或《抵押证明》,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房管局会在房产证上盖章,撤销房产抵押登记。
如果是提前还款,也需要办理撤销房屋抵押登记,在房产证上盖上相应的章,否则购房者永远都不会拥有完全产权。
原则上来说,撤销抵押登记这一步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但是各地规定不同,有些地方也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这是政策规定允许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贷款买房时,还办过担保手续,那么需携带相关资料先到担保公司办理撤销担保手续,然后再到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办理撤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这些手续全部做完后,你房子才算真正属于购房者,购房者才能够拥有完全产权,在合法范围内随意处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