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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的人喜欢写这几种借条(附借条官方范本)-借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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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借钱不还的人喜欢写这几种借条(附借条官方范本)-借据模板》主要内容是借据模板,借钱打借条其实是有讲究的,可不是简单写几行字就行了,借条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且能够作为证据保护当事者的利益。,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生活中,总是避不开借钱和要债。借钱打借条其实是有讲究的,可不是简单写几行字就行了,借条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且能够作为证据保护当事者的利益。由于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一字之差就可能带来天壤之别,因此一些准备借钱不还的人就会在借条上打主意,企图逃避债务。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几种常见的“问题”借条,供大家参考。

借钱不还的人喜欢写这几种借条(附借条官方范本)

1、打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陈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平时王某都是叫陈某为“陈某甲”,所以在打借条的时候,陈某就在借款人上面故意写下了“陈某甲”这个名字,王某也没有在意。到还款期后,王某找到陈某催要借款,谁知陈某却以“陈某甲”不是自己的名字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王某将陈某告到法院。尽管最后法院支持了王某的主张,但王某也因在签订借条时不注意付出了代价。

提醒:打借条时可要求查看借款人身份证核对姓名,并请借款人把身份证号写上。这样即使借款名字书写潦草,也可以凭身份证号确定其人。

2、自己借款,他人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某向王某索款时,王某不认账。张某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某所写。最终张某败诉!

提醒:借条书写现场完成、不得离开视线。如果不是当面书写的借条,一定要在你当面签字,哪怕已经签名,那么也让他再签一遍,否则后患无穷!

3、利用歧义

案例:李某借周某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年后李某归还1万元,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重新出具借条:“李某借周某现金10万元,现还欠款9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万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提醒:在书写借条的过程中,一定要反复阅读,不留歧义。可以写成“今归还欠款10万元”;反之可写成“今尚欠款10万元”。

4、借条故意写成欠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欠条一张:“今欠陈某人民币18000元,刘某,某年某月某日”。然而2年后陈某向刘某要求还钱,刘某却说诉讼时效已过,拒还。

提醒:借条和欠条是不同,两者在都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借条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其法律时效性是20年,而欠条的诉讼时效是3年,而且借条与欠条的举证责任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5、借条不写明利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提醒:事先明确约定,并记载于借条之上。

借条范本

借钱不还的人喜欢写这几种借条(附借条官方范本)

内容来源:遇事找法

借条范本: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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