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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商银行”)以及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中国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渤海银行、东莞农商银行及珠海华润银行自2016年10月17日起代理招商招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招益两年定开债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2815,C类份额002816)的销售业务,渤海银行自2016年10月17日起代理招商财经大数据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财经大数据股票基金”,基金代码003416)的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
中国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渤海银行、东莞农商银行及珠海华润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招商招益两年定开债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等业务,渤海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招商财经大数据股票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以上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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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