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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7〕2059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加强PPP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水平,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开展PPP工作,12月7~8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业务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以及农经司、基础司、社会司、财金司、价格司、法规司、能源局等司局约100人参加了培训。
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做了开班报告,他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体会,深入分析了当前投资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从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参与PPP项目、运用价格手段等方式建立PPP项目合理回报机制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对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等工作进行了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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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的五大变化
韩志峰表示,全国发改系统投资管理负责同志要深刻认识投资管理环境发生的根本性变化。这些变化主要反映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投资任务发生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必然对投资方向、投资方式和投资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投资要服务于大局,必须从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角度出发开展工作。
二是投资在经济生活中的定位发生变化。我们以前常说拉动经济增长主要靠“三驾马车”,投资又是“三驾马车”中最有活力、调控性最强的。通过投资调控,可以起到拉动经济、稳定增长的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更加强调通过投资优化供给结构。因此,我们要将投资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结合起来,不能片面追求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三是客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现在我国整体经济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产业结构正在转型升级,新的增长动能正在不断培育。因此,简单的、数量上的增长之路已经走到尽头,要有新的发展必须要走创新和转型升级的道路。
四是政府行政管理要求发生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对规范行政行为的管理力度显著增强。投资管理作为政府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也要服从大的形势要求。概括来讲,就是“按规矩办事”,以前投资管理不是没有规矩,只是有时在工作中习惯“打擦边球”、“绕着走”,但是从现在开始,投资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有规矩的就必须按规矩办。
五是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投资管理的方式、职能发生变化。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投资领域简政放权的力度不断加大,政府对投资活动进行管理的重点和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投资管理工作的重心已逐步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我们只有很好地去适应这种改变,才能真正做好投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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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投资与PPP
关于促进民间投资,韩志峰表示:“这是一个长期的、常抓不懈的工作。”在经济转型没有完成之前,特别是在制造业、工业领域,在第三产业、服务业领域,民间投资会成为一个永远关注的话题。因为民间投资最有活力、是可以真正带动经济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力量,它的疲软肯定意味着我们经济转型的动力还有待增强。
就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韩志峰结合当前的政策走向和市场形势分析表示,PPP模式在全球已有上百年发展历史,目前已经成为很多国家建设基础设施的一种通行做法。中国的PPP发展也有30多年历史,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现阶段,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有助于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进一步开放,有利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对此应予以肯定。
韩志峰说道,在过去几年里,推广PPP模式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过于追求项目落地的数量和速度,很多项目操作不够规范,由此带来一些隐患。二是一些项目在风险分担方面不尽合理,通过保底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加大了地方隐性债务风险。
针对这两个问题,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坚持创新与规范并举,促进有效投资与防范债务风险并重,扎实做好基础设施领域PPP推进工作。
第一、严格规范管理,切实防范隐性债务风险。一是对PPP项目加强监管,督促各地在实施PPP项目时要同时符合投资、财政、金融多方面的监管要求。二是对PPP模式进行合理定位,同时充分发挥多种投融资方式作用,避免大量基础设施项目全部采用PPP模式实施,促进投融资体系健康发展。三是重点推动实施以使用者付费为主的特许经营项目,科学论证涉及政府补贴的项目,审慎开展完全依赖财政支出的政府付费项目。并且深化价格改革,建立项目合理回报机制。
第二、积极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为减少国有资产评估、人员安置、转让税费等问题,鼓励多采用转让项目经营权、收费权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以降低转让难度、提高盘活效率。
第三、大力促进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参与PPP项目。鼓励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遴选社会资本,给予各类社会资本平等竞争机会,支持民间资本、外商投资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大型PPP项目,弥补融资、技术、建设水平不足,提高竞争能力。
培训班上,财金司有关同志就企业债的改革与发展进行了专题辅导。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有关同志,分别介绍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以及PPP项目典型案例的实操经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同志,分别就商业银行参与PPP项目融资、保险资金投资PPP项目做了详细介绍。有关专家对我国PPP市场进行了大数据分析,并讲解了PPP实际操作中需要把握的重点、难点。
据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投资司将继续坚持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两会一训”(南北片区工作会议及全国培训)制度,加强投资管理政策宣传解读,分享先进经验,持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水平。
今 日 观 点
近几年各省、市甚至区县都相继成立PPP咨询机构库,由于各地对PPP的认识及理解不一,导致门槛及标准五花八门,其中也不乏具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入库名单,如此操作非但对该地区的PPP发展没有起到促进作用,反而容易带来误导。再加之不少地方政府对咨询机构作用的理解以及区别良莠的能力不足,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时有发生。
——财政部PPP专家 尉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