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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7日,在创始人被羁押仅三天后,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澳集团”)随即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
因为一起疑点重重的股权纠纷变故,山东水云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水云间公司”)在被迫进入强制清算后,原本正常经营的公司被认定资不抵债而走向破产清算。
近年来,山东德州庆云县发生了多起当地大型民企破产案件。几家公司均被庆云县法院指定由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华信”)担任破产管理人。
而在这几起破产案件中,《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不仅法院指定管理人的程序是否合法引发了争议,作为管理人的山东华信在破产程序中的做法也引发了种种质疑。
老板被抓三天后进入重整
破产案件并非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其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其中,破产重整是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
中澳集团在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可谓家喻户晓,是当地支柱企业。拥有肉鸭产业一条龙配套体系,肉鸭综合生产能力位居中国同行业前三名,有着中国“鸭王”之称。
然而,正是这样一家当地明星企业,在2017年6月7日那一天,其创始人张洪波被羁押的三天后,迅速步入了破产重整程序。庆云县地方税务局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对中澳控股集团进行重整。法院受理申请的同时在当日指定了山东华信担任中澳集团管理人。
重整裁定书显示,法院查明中澳控股截至2017年4月30日负债约55亿元。不过这一负债数字与此后管理人确认的数字有着极大差异。据2017年9月破产管理人出具的执行职务报告显示,中澳集团债务仅仅约2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以地方税务局作为企业破产程序启动的申请主体,其实并不多见,且一直以来有所争议。
中澳集团的重整并不顺利,尽管重整开始后的约一年时间中,先后有十余家中澳关联企业被纳入合并重整,但重整以失败告终。
2018年6月,中澳集团进入破产清算。2018年12月,中澳集团管理人在拍卖网站上挂出拍卖公告,将中澳集团和16家关联企业合并拍卖。资产包括近3200亩工业用地,及房屋建筑物130处等,评估价值为2.16亿元。拍卖信息显示,一家有庆云县政府背景的企业,作为唯一的报名者和出价者,以底价拍下。
年产值2亿企业关停
谈及中澳破产,工商银行庆云支行一位领导曾向《华夏时报》记者表达了惋惜之情,“变成这样我们也感到十分痛心,多好的品牌。”
而破产则引发了中澳方面人士的质疑:中澳重组开始一直有可观利润,破产会议以及破产管理人公告中多次表示重组过程中各项经营以及出口市场稳中有升,但最终仍重组失败走向破产。
相关书面材料显示,到2017年9月中澳集团仍维持着约50%的开工率。但双方对盈利能力的表述相差甚远。破产管理人给出的数据称,2017年下半年共盈利604万元;而张洪波方面通过内部职工估算了解到,当时中澳集团仅种鸭孵化业务每月的利润就达到400多万元。尽管双方给出的数据存在差异,但可见重整期间中澳依然能够盈利。
受政府派遣接管中澳的庆云县经信局侯姓官员此前透露,2018年6月,中澳集团仍有约1100名工人在参与生产。彼时中澳的年产值仍有近2亿元规模。
另据中澳方面人士的说法,关键的中澳集团资产评估报告至今未给与中澳集团股东方。中澳方面人士虽曾多次向管理人讨要,却至今仍无结果。
此外,中澳方面人士还质疑,法院为何跳过法定程序,直接指定了山东华信担任破产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法院一般应从本地管理人名册中指定,一般应当采取轮候、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公开指定。
记者查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破产管理人名册发现,山东华信其实并非德州本地管理人。
而事实却是,山东华信接受庆云县法院指定,同时作为中澳集团、水云间公司、德州大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大乾公司”)等多家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有公司负责人因此质疑其间涉嫌程序失当、利益输送。
3月29日,记者就相关质疑致电庆云县法院副院长胡卫华,不过其拒绝对此置评,称“采访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案子没有审结不发表意见”。
虚增债务企业被破产?
水云间公司因一起疑点重重的股权纠纷案先被迫进入强制清算,此后又被认定为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清算。同样是山东华信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
“这是管理人和庆云法院故意造成水云间破产的阴谋。”水云间公司董事长赵德才认为,水云间被裁定进行强制清算后,就已注定了被破产的命运。
赵德才称,2017年10月24日,山东天元同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但评估结果和实际差别巨大。赵德才一方随后提出异议。2017年12月14日,山东天元同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补充评估报告。然而,法院却在同日裁定了水云间公司破产清算。
赵德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2018年7月25日管理人山东华信向其发送的债权表内,有很多债权人完全没有合同、借据等证据就被管理人确认为水云间公司的债权人。其为此多次提出异议,然而未有获得任何解释。赵德才称,若减去相关虚增债务,水云间公司不可能破产。
“破产事”一般“油水厚”。据《人民法治》杂志报道,同样由山东华信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大乾公司则疑似遭遇了资产被管理人贱卖等问题。
2017年12月22日,庆云县法院裁定受理德州大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指定山东华信担任大乾公司管理人。报道显示,大乾公司的核心资产之一财富中心项目,在2018年7月之前价格是每平米5000-6500元,销售了近600套,但在管理人手中价格却低到每平米3700元起。管理人在没有重整计划草案的情况下,还提前单独对一部分债权作了抵偿,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大乾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天中向本报记者透露,大乾公司遭遇华信,与当地县委县政府领导有关联,“是县委主要领导向我推荐了提瑞婷(华信董事长),华信进入后,企业走向失控。”
有专家认为,破产法立法时侧重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但却忽视了债务人的权益,近几年也有众多“被破产”企业上访,虚加债务、变相增加债务、低价处置资产,均是侵害债务人的常见违法行为。管理人存在不当行为,法院应当特别注意加强监督和监管。
如今,庆云多家公司破产案件的有关质疑尚待厘清。《华夏时报》记者将持续关注。(华夏时报)
稿件编审:贾宝元 编辑:新媒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