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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用在借条的书写上也毫不为过。近年来民间借贷频繁,欠钱不还也频发,很多人因为有此经历,在借钱时候已经有了一定要写借条的意识。可是,你真的会写借条吗?虽然网上一直有模板,但是,依然有很多人写借条非常草率,甚至写成欠条,收条,或者就是简单一句今借到某某2万元,然后加落款和日期。这样的借条无疑存在着很多漏洞和不足之处。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其实很简单,选择一个完整的借条模板,然后按照借条模板来写。有人会说,模板是死的,每个人的借款情况不一样,直接照搬真的好吗?其实,模板除了让你去套格式,更有用的是每个部分的说明,用自己的话把每个关键部分写完整,把借钱这件事写清楚,那就是一个属于自己的完整借条。
我们先来看一个完整的借条模板:
借条模板非常固话,但是,更重要的是模板背后的逻辑和对应的法律规定。
①、凭证名称:借条
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最好不要写成“欠条”!因为欠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②、借款事由
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
而对于借款人已婚的情况,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特别是借款数额较大时,借条上注明借款用途也能够用于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当然,还需要其他证据加以证明)。如果数额不大,或不写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写“兹向张三借款……”
③、交付方式
注明交付方式,有利于相关举证,形成证据链。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
④、出借人
借款人以“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体不适格)”为由抗辩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所以借条中写不写出借人身份证号无所谓。但是如果涉及微信转账的,最好写上微信号。当发生纠纷时,该微信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是债务人本人的微信号,上面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就都能够核实了。
⑤、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填写规范》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角”“分”之后不写“整”(或“正”)。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将“元”写成“圆”也是可以的。
⑥、利息
年利率24%-36%(月利率2%-3%)之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也不保护。
⑦、借款期限
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为20年。
⑧、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两线三区”的第一根线就是年利率未超24%的(月利率未超过2%的),属于司法保护区;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以上的(月利率未超过3%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属于无效区。
⑨、实现债权的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终613号判决,如李强、杨娟【借款人】违约,吴晓光【出借人】采取维权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李强、杨娟【借款人】承担。该约定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各方当事人应诚信履行。
这句话看起来比上面的主要条款还长,但非常有必要加。有了这一句话,打起官司,实现债权——省钱!
⑩、送达
这句话看起来也比上面的主要条款还长,但也非常有必要加。在民事诉讼特别是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临“送达难”的问题。公告送达能把诉讼周期拉得很长,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期间,被告很可能已经转移财产!
⑪、借款人
借条上出借人签不签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名捺印。借款签名须在“借款人:”后写全名,并与身份证所载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证号。同时还要让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如果借款人已婚,必要时(借款数额较大)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同时,最好让借款人将签名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或将身份证复印到借条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
一张完整的借条就应该是这样,把事情说清楚,把可能遇见的问题写清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一个单纯的模板并不好用,但是把模板的每个要点看明白之后,你会发现一张借条原来有这么多重要的地方。按照每个部分,写入真实的借贷情况,那么一张完整的借条就诞生了,再附上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辅助,绝大多数情况下胜券在握。
相关阅读: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遗失,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二、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
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
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因此录音时讲话的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安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应该选择在一些公众场合进行;
6、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因为法院或者鉴定机构可能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
7、录音可以公证。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三、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作为债权人如果不慎将借条遗失,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诉。因为对方如果察觉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这时你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
以上几种方式取得的证据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