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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余杭此地从未出售安置房!已有人被骗66万!-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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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警惕!余杭此地从未出售安置房!已有人被骗66万!-安置房可以贷款吗》主要内容是安置房可以贷款吗,报警人称自己通过一家名为杭州北华置业有限公司的中介在塘栖安置房小区“锦绣名邸”买了一套房,定金和首付都付了,按揭也办好了,却发现自己好像被骗了。,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可以杭州,何必远方?

不限贷、不摇号、现房住宅!

商业配套、景区环绕

按揭、全款都可以

警惕!余杭此地从未出售安置房!已有人被骗66万!

看起来是不是很诱人?

想买房的你,是不是开始迫不及待?

可是,这当中的猫腻你了解吗?

所要承担的风险,远比你想象的要

大得多!

↓↓↓

近日,塘栖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报警人称自己通过一家名为杭州北华置业有限公司的中介在塘栖安置房小区“锦绣名邸”买了一套房,定金和首付都付了,按揭也办好了,却发现自己好像被骗了

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在“锦绣名邸”小区找到了这家租用安置房用作售楼部的中介公司。场所内,有桌椅、易拉宝、户型海报、户型宣传单等,办公场所内工作人员西装笔挺,态度礼貌,颇有正规中介公司的样子。工作人员称,公司是“受塘栖镇政府的委托”销售包括“锦绣名邸”、“水岸锦城”等多个安置小区的房源。甚至政府从未进行分配的安置房,这里有房源显示可供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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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从现场资料中发现,已签订所谓“房屋销售合同”的客户还不少,有的甚至已经缴纳了定金和房款。在该公司的其中一份房屋销售合同中,买方张先生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共计66万,买下了锦绣名邸某套房屋。但是经派出所和塘栖镇安置办核实,该套房屋已通过回迁安置分配给了一位汤姓安置户,而作为房屋主人的汤先生对于自己的房子已经被“卖掉”表示毫不知情、非常惊讶。他表示,自己从未委托过这家中介公司卖自己的房子。

最终,在塘栖派出所的责令下,该公司退还了已收的定金和房款。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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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塘栖镇安置办曾经与塘栖镇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一起,对位于春风·江南府小区商铺内进行安置房销售业务的一处所谓“售楼部”进行查处,并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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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春风吹又生”,

今年类似的“房产中介”

在锦绣名邸小区又出现了!

那么这家所谓的“中介公司”

是如何一步步套路买家的呢?

“房产中介”看准了客户想要在杭州塘栖买房安家又觉得一般商品房价格太高的心理,推销所谓的低价楼盘,但是他们并没有正式受到委托的真实房源,而是安排人员晚上去安置小区内走访了解,看看哪户没有亮灯,哪户没有装修痕迹,或者通过询问邻居等方式,来推测哪些房屋是空置的。将调查情况汇总以后,这些中介公司将调查得到的“空置房”作为可销售房源,供买房者挑选。客户选中意向房源后,通过缴纳定金、签订免责协议等方式确认。

客户如提出要看房,“房产中介”甚至会请来开锁匠开锁换锁芯,另配钥匙,堂而皇之带客户实地看房。

由于没有房产证,“房产中介”在与客户签订的购房合同里还“贴心”地备注了这样一句话“乙方已知悉房屋为拆迁回迁安置房性质,因甲方不能办理有效公证,导致两年内不能办理不动产证,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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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这家“房产中介”还会在原地等着退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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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客户没有足够的资金能力付完房款全款,提出要求办理按揭,“房产中介”甚至还会假扮银行工作人员,为客户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实际上给客户办理的是一笔信用贷款

在如此“贴心”的服务下,不少买家签下了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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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没有完成产权证办理的安置房进行交易,买卖双方的权益如何保障?如果卖方有经济纠纷、家庭财产纠纷,今后的产权过户如何进行?如果今后房价出现大幅涨跌,买卖双方有一方反悔了,另一方如何维护权益?各个环节,都存在巨大的风险。

塘栖镇政府安置办回应:

塘栖镇“锦绣名邸”小区共有房源2180套,均为保障性住房或安置房。截止目前,绝大部分房源均已通过回迁安置分房等形式完成了分配,有剩余房源200余套,也将用于在外过渡拆迁安置户的回迁分房。

目前,塘栖镇所有的安置房均用于或将用于拆迁安置户的回迁安置,不推向市场进行销售。塘栖镇政府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对安置房进行销售。目前市场上有些房产中介存在虚假宣传误导大众的行为,甚至涉嫌欺诈。

律师建议:

购买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存在以下风险:

1、无产权证的安置房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2、拆迁安置房屋未分割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家庭成员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处置、分配有异议,即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的,合同效力可能会不予认定;

3、因等待过户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卖方为了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高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出价高者,那么原来的购买方就只能选择主张债权;

4、在买房等待过户的时间里,有可能发生因卖方自身债务纠纷,而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的情况;

5、卖方在房屋过户前死亡,交易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遗产,由其继承人进行分割。

因此,在购买安置房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予以防范:

1、建议购买人确认该房屋是否已完成产权证办理,或到相关部门咨询拟购买的房屋能否过户,能够过户才能购买;

2、如需通过中介够买的,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的房产中介公司;

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建议约定违约金,一旦房屋无法如期过户或者一方反悔,可以有所约束。

派出所提醒:

如您已经遇到类似事件,甚至已经发现中介携款潜逃,应及时保存好手上证据,抓紧时间报警,向公安机关求助

买房需谨慎,

务必擦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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