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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冰严是那种小骨架的丰满女孩,又穿了领口很大的衣服,当她把上身趴在柜台上,百无聊赖地盯着来来往往的顾客时,差不多半个胸脯都露在了外面。
这对所有经过她柜台的男人都是一种福利,就像那个中年男人,在罗冰严的手机柜台前,也不说买,也不说不买,就是长时间地停留。
我想我应该去提醒她一下,可是我刚来这个手机商城上班没几天,和罗冰严并不熟。
我只好在罗冰严身边转来转去,企图遮挡中年男子的视线,正在这时,罗冰严忽然开口了,是对那中年男子说的,大哥,看够了没?看够了就买个手机吧!
中年男子迅速指定一款手机,迅速掏钱,迅速地狼狈逃离。我看得目瞪口呆。
然后罗冰严忽然转头对我一笑,她说,谢谢啊!
自从那一天,她就有了与我交流的兴趣。她问我,陈田,你为什么没有朋友?
我不知如何回答,于是只好不回答,罗冰严便自己解围说,我也没有。
我不说话,罗冰严只好继续倾诉,我这几年来,被所谓的朋友骗了无数次。
也许她在等着我询问下文,可我就是不问,这下罗冰严接不下去了,只好走开。然而下一次,她会再挑选一个新的话题,企图与我敞开心扉。
她二十五岁,这种年纪的女孩子,需要谈一场恋爱。可是我又闷又木,并不是一个好的恋爱对象。我不会请任何女孩子看电影,不会送她们巧克力,讨厌她们伏在我肩头哭泣。
这天我下晚班回家,发现下早班的她正在使用我的炊具做饭,顺便也给我做了一份。
我们住同一幢员工宿舍,厨房是公用的。
我冲过去,几乎把锅子连同锅里的菜都从阳台上甩出去。那一次罗冰严哭了,她说,你一定要这么绝情吗?
她说,我知道我名声不好,人人都以看我出丑为乐,只有你在意我有没有露胸给别人看,还为我遮挡。我以为你是好人,和他们不一样。
她一边哭一边扑进我怀里,然后我不受控制地抱住了她。
自从和我在一起,罗冰严就偷偷地变了。她搬进了我的宿舍,衣服穿得规矩了,眉眼也不乱飞了,用句很不恰当的话来说,她变得良家了。
然后,我就发现,罗冰严居然并不叫罗冰严。
她有一个放在床底的小箱子,有一天我找拖鞋时发现了,于是翻出来看了看,当然,是趁她不在的时候。
里面有一张破旧的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叫孙萌,照片上是她,却又不是她,具体来说就是,她整了容,给自己加了一枚尖下巴。
罗冰严为什么要改名,又为什么要整容,我百思不得其解,至少,她整容前的照片,比她现在的样子好看许多。虽然现在尖下巴很流行,可是范冰冰只有一个,尖下巴不是每个人都适合。
她身份证上的样子,才像一个少女,那才是我喜欢的款式。
那天发了工资,我说要给罗冰严买一件衣服。罗冰严听了,眼睛都在发光。
我带她去了大商场,这里的衣服,随便一件,就能掏空我的口袋。罗冰严小心翼翼地审视那些衣服,小心翼翼地翻看每一张标价签,最后她挑中一件小背心,那么小的一件,没袖子没领,居然也要两百八。
罗冰严装作很喜欢的样子,可事实上,这是整个商场最便宜的一款了。因为她知道,她今天必须要挑中一件,这关乎一个男人的尊严。
其实我的尊严值不了两个钱,我只是为了她这小小的体贴,心都几乎撕裂了一下下。
罗冰严穿着小背心挽着我走路,蹦蹦跳跳的。这时,人群里忽然有人喊:孙萌!孙萌!
罗冰严就在这时猛地站住,她并没有回头,而是定了一秒后,忽然拔足向商场外奔逃。
我没有追出去。那个喊“孙萌”的家伙是商场的保安,刚才进来时,我塞给他二十块钱,算是劳务费。
这天罗冰严在商场外的公交站台等我,我找到她时发现她脸都白了。不,我应该叫她孙萌,这才是她的真名字。
罗冰严的确整了容,不顾一切地给自己圆润的脸加了一个突兀的尖下巴。所以她丑了,胖了,连名字都改了。
因为她不能让那个混蛋男人找到她,她跟了他五年,从十八岁到二十三岁,然后逃亡两年。
我问她,为什么要逃?罗冰严没有正面回答,而是问我,看过《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吗?知道安嘉禾吗?
那个男人就是现实版的安嘉禾。爱她,据说爱得热烈,可是揍她,也揍得热烈。她用了五年的时间来认清,用了两年的时间来逃跑,其间不断被男人找到,不断逃脱。最近的半年,她整了容,改了名字。
罗冰严抱着我说,你得记住,我不是孙萌,我是罗冰严。我的人生,是从认识你以后才真正开始的。
罗冰严在我怀里化成了一团云,又软又轻,她说,以后,要逃,你也要陪我一起逃。
为什么要逃?第一,他不一定能找到你。第二,我可以揍得他满脸开花。
罗冰严说,他是个警察,总有办法找到我的。
我的心就在这时堕了下去,咚地一声,我几乎能听见那声碎裂之前的巨响。
我在一个午夜消失。
我搬到了一个更破陋的地方,和那幢楼里同样破陋的人们一起,出去打短工,工种有许多可以选,送快递,洗盘子或者开摩的,我选了送快递,每周上班七天,每天九个小时,几乎没有时间喘气,自然更不会胡思乱想。
麻烦的是我每天都梦见罗冰严,她在换衣服,她在喝水,她在上班,她百无聊赖地对着来往的顾客发呆。
事实上我真的看见了她,因为我每天都会去那个手机商城送快递,我站在消防通道那里就能看到她的柜台,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瘦了,不再笑,喜欢和人吵架,非常凶狠地吵。
有许多次,很想上去叫她的名字。可我忍住了。
直到这一天,她的柜台前围了一堆人,一个男人扯住她的头发,把她往柜台外拖。
我不受控制地冲了上去,把罗冰严拉到了身后。
那个男人又高又壮,眯着眼睛盯着罗冰严,像盯着一只自己养的宠物。
这天罗冰严拉着我奔跑,等到终于甩掉男人,我发现罗冰严全身都在抖,我立刻明白了,那个和安嘉禾一样可怕的男人,他果然找到她了。
安嘉禾找到她,我也逃不掉了,我挣扎了两个月,最终还是舍不得,每天都来看她一眼,活了二十七年,第一次知道牵挂是这样一种令人恼恨的东西。
罗冰严说,我们逃吧!
往哪里逃呢?七年来,她都在重复这样的轨迹,逃跑,被找到,再逃跑。我难以想象一个女人有七年的青春是用来奔逃的。
可是罗冰严并没有为自己难过的样子,她说,以前会很慌,可是现在和你在一起,我不慌了。
我同意了罗冰严的建议。这夜很漫长,这夜是我和罗冰严留在这里的最后一夜,天一亮,我们将离开这座城市。
其实像这样的逃亡,我自己也有过许多次,收拾几件必要的衣服,披一身夜色奔向另一个黑暗。我只记得一次比一次绝望,也一次比一次麻木。
这夜却不绝望,也不麻木,因为我和罗冰严在一起。
天没亮时,罗冰严睡着了。我在她的杯子里放了两粒安眠药。
等她醒来,会发现我再一次不见了。可是这一次,我并没有独自逃跑。
一个又高又壮的男人遗体,倒在一条陋巷里,要过上好几个小时,才会被发现。
被发现后,人们会知道他是一个警察,曾经满城寻找自己的女友,不管他的女友是整容,变胖还是改名字,他都一定要找到为止。他的用情至深,感动了许多喜欢看韩剧的妇女。
那个杀他的凶手主动投案自首了,据说是他女友的姘头。
因为困扰了罗冰严七年的恶梦终于消失了。那个和安嘉禾一样可怕的男人,他被我用最凌厉的方式解决掉。用了刀,还有石块,他将再也不能给她带去恐惧。
事实上,我也逃了七年了,二十岁时离家,从此就没有回去过。因为我在家乡杀了一个乡长,他猥亵了我的姐姐。
这七年,我在逃亡中成长,从一个绝望少年,变成一个绝望青年。我不敢交朋友,不敢谈恋爱,逃亡之路漫长得令我发疯,我的人生没有光明,唯一的一点,是罗冰严带给我的。
我是多么的舍不得啊!
我希望她不要记住我,这样就可以继续去爱,像没有受过伤害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