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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洪小棠7月7日,证监会与公安部集中通报了查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犯罪——俗称“老鼠仓”的执法情况。
随后7月8日晚间,央视《焦点访谈》播出《大数据“捕鼠”记》,报道中剑指某基金公司管理交易员的交易室副总监胡某。
隐蔽交易
记者了解,涉案人员胡某正是工银瑞信交易室副总监胡拓夫,其在2012年至2015年,动用资金1700万元交易104只股票共113次,累计交易金额高达10亿元,最终非法获利4200万元。
记者独家从接近工银瑞信的人士了解到,“当时胡某离职时的离职理由是要自己做投资,那会儿牛市投研的人都是这么想的。”
该人士表示公司之前对此事并不知情,“他自己这么隐蔽,用的是其他人账号,又不做汇报,也没办法查。”
据证监会稽查总队稽查人员称:“他是一个交易室副总监的角色,他有权限把他所有的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分配下去,分配给每个交易员,所以每个交易员交易了什么股票他也都是能事先看到的,相当于这几千亿盘子的整个交易行为是他一个人可以预知的。他既是管理员又是发单员又是操作员,一边管理着别人的钱,几千亿的别人的钱不断在交易,另一方面上班的时候拿手机对自己岳父的账户和自己父亲的账户偷偷进行交易,什么时候买什么时候卖他都知道,这个行为是比较恶劣的。”
警方介绍,胡某利用就餐和上卫生间的机会下单买卖的。3年多的时间,用1700万元本金,胡某的“老鼠仓”前后获利4200多万元。
对此,工银瑞信基金回应称,胡某已于2015年因个人原因离职,其被调查的细节公司并不知情。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而且损害基金公司和基金行业的形象和信誉,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工银瑞信对从业人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直持零容忍态度,公司一贯遵循监管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强化员工行为管理、持续开展合规教育等各方面,采取严格措施管理从业人员,防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案件频发
而这已经是工银瑞信两年之内曝出的第二起“老鼠仓”,2015年时,该公司基金经理王勇“老鼠仓”非法获利250万元。
2016年6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原工银瑞信基金经理王勇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50万元。
资料显示,王勇于2007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研究员兼专户投资顾问,2011年11月7日起先后担任工银消费服务混合、工银保本混合、工银优质精选混合、工银保本3号混合基金经理职位,且担任过工银瑞信研究部原副总监,2015年1月9日离任基金经理岗位。2011年11月至2015年1月,王勇利用管理基金账户掌握的信息,通过其亲属账户违规买卖股票牟利,四年间共牟利249万余元。2015年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证监会和公安部调查。
当时在法庭上王勇坦言,相关主管部门曾找到他谈话,告知他已经涉嫌犯罪,2015年11月4日,他前往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自首,并于当月19日被市公安局逮捕,被拘押后,他的家人已将全部犯罪所得退赔。
值得一提的是,在王勇被相关部门谈话前,他还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王勇表示,基于自己对股票的投资价值的判断,相信自己买入的股票会盈利,所以在2009年和2010年他使用亲戚开设的股市账户,在自己操作基金、做出买入卖出决定之前或之后的几天,自行买卖股票。“这两个账号是我舅妈和姨妈的,盈利的钱在三亚给父母买了房子,花了大约260万元。”王勇说,自己一开始用亲戚账户操作时根本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觉得最多就是违规。
据证监会统计显示,2014年以来证监会共启动99起“老鼠仓”违法线索核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3起,涉案交易金额约800亿元。截至今年5月底,司法机关已经对25名金融资管从业人员做出有罪刑事判决,我会已经对15名证券从业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在此过程中,我会与审计、公安司法机关密切配合,严肃查处了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中邮创业基金原基金经理厉建超、易方达基金原副总经理陈志民、中国人寿原投资总监曾宏等一批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