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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给力新政福利来袭~抓紧搬好小板凳~
一、小微企业是什么东东?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二、促进创业的政策有哪些?
相关文号如下,不打诳语:
《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015]39号进一步完善落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11号)
《关于提高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99号)
(一)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政府贴息(相当于免息)。办理时限也由原来的2个多月缩短到一个月内。
(二)创业补贴政策
1. 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1)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24000元
对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满12个月的创业者、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发放2.4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2000元/人
上述成功创业者招用失业人员和本市生源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申请岗位开发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的数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正常经营是指企业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且有正常营业收入。
2. 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
(1)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
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于2014年7月1日以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500元/人
成功创办个体工商户,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本市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含创业者本人)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可按照创造就业岗位数量,按每招用一人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二、办理时长
大约30天,各行政区有所差异。
三、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正常经营"?
答:企业有业务往来、有流水、有员工、在实际经营等,零申报和没有账目的企业不符合要求。
2. 法人要交多长时间的社保?
答:法人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在该企业即可。建议法人社保缴纳2-3个月以上申请,(各行政区要求略有不同)。
3. 企业法人变更过可以吗?
答:不可以。
4. 外地企业可以办理吗?
答:应在企业所在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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