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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具体如何办理?日前,市民王先生向FM96.8重庆之声《阳光重庆》节目咨询了3个有关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他作出了详细解答。
@王先生:本人户籍地在渝北区,名下无房、无贷款,征信优秀,公积金已连续缴存1年多,现计划使用公积金购买二手房,请相关部门详细回复以下问题:
1、使用公积金购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
2、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详细资料及手续有哪些?审批具体时效及本人办理时效是多久?
3、如果本人的下一家单位不再为本人购买住房公积金,而我已经在进行公积金贷款了,对我有哪些影响?
一、申请条件:
借款人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无断缴、欠缴情况,在本市主城购房时,借款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且无贷款购房住房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所需资料:
①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售房人身份证;
②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
③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④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
⑤买卖双方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⑥首付款凭据;
⑦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它资料。
三、具体流程:
①借款人委托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
②借款人及售房人(包括产权共有人)携相关资料到市中心承办网点申请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③承办网点对借款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④与借款人进行面签;
⑤集中审核通过后,承办网点通知借款人领取签章完整的审核资料;
⑥借款人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⑦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放款。
四、注意:
1、经办网点工作人员受理二手房贷款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完成贷款初审。借款人办理完成二手房过户和抵押手续后,承办银行在接收到抵押资料核实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到售房人帐户。
2、若借款人贷款已经发放,非恶意出现公积金断缴的,暂时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利率和继续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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