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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现场。
红网时刻11月13日讯(湘潭县分站记者 吴志勇)10月27日中午,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该县云湖桥镇208省道飞栏村地段发生一起两辆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现场惨烈的场景让人触目惊心。
当交警赶到现场时,四名驾乘人员和两台摩托车分别倒在道路两旁,两车的碎片到处都是,现场一片狼藉。老年男子在送往中心医院后,因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三名受伤的未成年男子,中间两名受伤严重,躺在地上处于昏迷状态,坐在最后面的男子受伤较轻。
经过调查取证和现场目击证人的口述,办案民警很快就了解了整个事故发生的经过。办案民警介绍,事发时,老年男子驾驶摩托车进入省道208时,没有靠路口中心点行驶直接向左转弯,在左侧道路内逆行。而三名未成年男子驾驶的“小绵羊”车速较快,两车避让不及,导致事故发生。
经交警调查发现,死者和三名伤者都没有驾驶证,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而且老年男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没有年审,三名未成年男子驾驶的“小绵羊”无牌无证,四名当事人对交通安全意识的漠视才是本起事故发生的最根本原因。
事故发生的交通环境是急转弯下坡的路段,根据相关的交通规定,在急下破、急转弯路段,车辆都要限速行驶,交警的测试结果显示,事发当时“小绵羊”的车速达到了70码左右。事故现场是湘潭县较为普通的一个道路交通环境,国省道在农村地区交叉路口遍布,在该县很多地方,农村岔路口都设有确保安全的交通信号标识标牌。这起案件,在飞栏村进入省道208的岔路口,就竖有一块倒三角形标注有“让”字的交通信号牌,这块交通信号牌的法律意义是进入道路的车辆应当慢行,停车瞭望,确认安全,让在道路上行车的车辆先行。
四名当事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化,无视交通法规,对生命的漠视,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希望这起血的教训能够给大家一个警示,引起大家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珍爱生命,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