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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6月30日在上海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冯孝忠董事和张玉霞董事委托高建平董事长、傅安平董事委托陶以平董事、薛鹤峰董事委托陈锦光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建平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聘任孙雄鹏先生为副行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孙雄鹏先生担任公司副行长。孙雄鹏先生简历如下:
孙雄鹏,男,1967年4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兴业银行泉州分行国际业务部副经理,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兼国业部经理,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泉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行长,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行长;现任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定《2016-2020年集团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开展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根据本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常态化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批准并组织做好由证监会监管并在其认可交易场所挂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施等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核销单笔损失金额大于1亿元呆账项目的议案。同意在本年度核销预算额度内,本次核销呆账合计约人民币17.48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2016年第一季度全面风险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关于2016年1-5月经营情况的报告》、《关于集团并表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养老金融业务发展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