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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晓琪
近年来,证监会与公安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积极探索查处涉嫌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执法合作新模式,不断增强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市场“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证监会党委关于加强打击证券期货犯罪执法协作的指示精神,深圳证监局积极探索与地方公安机关的衔接与配合,2012年即在全国率先和深圳市公安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在案件移送、执法协作、情报互换等执法各环节建立了全方位合作机制,大大提高了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随着合作的日趋深入,深圳证监局与深圳市公安局在互动协作中逐步形成了“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强化合力”的良好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行刑合作机制
严厉打击证券期货犯罪行为
合作备忘录签订后,深圳证监局陆续向深圳市公安局移送了多起案件和线索,并在性质认定等方面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支持。同时,深圳市公安局也在合作备忘录框架下,积极配合监管执法工作,大大提高案件的查处效率。
(一)积极移送,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2013年以来,深圳市公安局根据深圳证监局移送、侦办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共24件,既包括传统的内幕交易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也包括欺诈发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非法发行、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等。
2013年9月,深圳市公安局侦办的“马乐案”,系中国资本市场“史上最大老鼠仓案”。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最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7批、最高人民法院第13批指导性案例。马乐案也成为“两高”唯一一件涉及证券期货刑事犯罪的指导性案例,对增进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协作衔接,加大对“老鼠仓”犯罪的惩处力度,规范证券市场秩序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017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证监局行政调查后移送深圳市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的多起案件作出判决。其中,对某上市公司子公司高管邓某涉嫌内幕交易案,判处当事人邓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没收违法所得41.16万元,并处罚金41.2万元;对某证券公司原自营部门负责人张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作出判决,判处当事人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没收违法所得1393.56万元,并处罚金1400万元。
(二)及时移送线索,有效震慑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
合作备忘录签订至2017年年底,深圳证监局持续向深圳市公安局通报擅自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非法证券活动情况,以及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息诈骗等其他违法线索。
2014年6月,深圳证监局联合深圳市公安局成功查处深圳市九州源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发行股票案和深圳金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2015年7月11日,《经济半小时》栏目用22分钟的时间以“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在行动(九)‘黑股票’出笼记”为题播出该案。在同批报道的10起经济犯罪案件中,该案是唯一以证券题材入选的案例。
此外,深圳证监局将汇业融资涉嫌非法集资案、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深圳市融资城网络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发行股票案、深圳市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黄某某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等案件线索及时向深圳市公安局进行了通报。经警方调查取证,上述案件均已成功破案,部分已经法院审判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对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证券行政违法行为,也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深圳证监局依法处理。深圳证监局同深圳公安机关之间的双向互动,保证了执法工作的全面性,再一次向市场彰显了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不留死角的决心。
(三)积极合作,打击非法期货交易活动和清整等工作
2013年至2017年,深圳证监局应各地公安机关请求,累计出具各类性质认定99件。
此外,深圳证监局应公安机关的需要,及时补充调查或者提供专业支持,有力地支持了公安机关案件查处工作。2017年2月中旬,深圳证监局抽调7名业务骨干参与了深圳公安机关对异地交易场所在深非法会员单位及代理商的专项集中打击行动。2017年7月,深圳证监局派员配合“白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的查处工作,在双方紧密合作下,最终促使涉案当事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四)深圳市公安局发挥专业优势,大力支持深圳证监局的稽查执法工作
近年来,深圳市公安机关经侦、网安部门对深圳证监局的行政调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支持,为深圳证监局案件的顺利查处扫除了障碍。此外,在遇到调查对象为非监管对象或调查存在较大对抗可能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依法协助证监稽查部门开展案件调查,确保案件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联合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切实提升证券执法效能
2013年以来,为提高投资者识假防骗意识,深圳证监局每年积极派员参加深圳市公安局组织的新闻通气会、“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反信息诈骗高峰论坛、微博互动等联合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以来,深圳公安机关也积极支持深圳证监局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如“深圳市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等。上述活动经过各大报社、网络媒体广泛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5年以来,深圳证监局梳理了涉非信息诈骗典型案例,联合深圳市公安局,共印制了近两万份防范证券期货类信息诈骗宣传海报,在辖区上市公司、经营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营业场所张贴,在其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上嵌入“反信息诈骗”链接后发布,提高了投资者的防骗应对能力。深圳公安机关通过各辖区派出所在各社区广泛张贴,形成全面宣传之势,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加强业务培训研讨 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2012年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深圳证监局同深圳市公安机关组织了多次案件研讨会、业务培训会,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办案组长案例讲解、现场业务指导等方式不断提高双方专业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应深圳市公安局要求,深圳证监局多次就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相关内容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受训民警累计约500人次。
2016年11月,中国证监会和公安部在深圳联合举办“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执法培训班”。这是2015年我国股市异常波动后,两部门联合举办的第一个全国性证券期货执法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公安、证监、法院、检察院等的近百名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交流,双方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和执法标准,强化了执法合作机制,提升了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监管执法合力。
不断健全合作机制
进一步巩固强化执法合力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证券违法犯罪形势愈加严峻,各种新型、复杂案件层出不穷,侦办及处置难度越来越大,如何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对证券监管和执法部门提出了新的考验。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辖区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双方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执法合作机制。2017年下半年开始,在全面梳理2012年备忘录签订以来合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就原合作备忘录的内容和合作机制进行了多次沟通研讨,特别是在执法查询、网监协作、联合执法、情报信息化建设等多方面达成了新的共识。2018年,双方重新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开通“警证通”专线,建立信息交换快速通道,开展多渠道、多维度强强合作,形成常态化、持续性信息联络和提供机制,进一步强化执法合力,巩固执法成果,共同维护辖区资本市场稳定,防范辖区金融风险。
今后,深圳证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证监会党委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执法理念,积极探索和推动与公安机关“集中部署、同步研究、协作配合”等行刑衔接新模式、新机制,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密切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提升稽查执法能力、共同严厉打击辖区各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辖区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