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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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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9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稳定双利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0.068元,每10份华夏稳定双利债券C应分配金额为0.06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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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12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注:2018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6日为香港圣诞节假期。根据《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为了保证申购赎回的顺利进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且休市期间香港交易所存在交易的前两个共同交易日,本基金目前暂不开放申购和赎回,将来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的约定,本基金在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8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假期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约定等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