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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15日讯,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合理分解考评任务,从根源上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分析认为,从中长期来说,有利于经济和金融平稳运行,但短期内将对融资和经济运行产业不利影响。
有机构高级研究员对大智慧通讯社指出,设置3%的偏离度能够有效遏制“冲时点”现象,但短期内不利于融资扩张,主要原因是银行冲时点的结果是月末和季末存款较多,支持了信贷扩张;强化存款偏离度管理之后,商业银行的存款水平可能会下降,将不得不收缩放贷。
12日,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会首次披露了月末存款偏离度计算公式,对于月末存款偏离度超出监管规定的银行,银监会将采取暂停其部分业务或降低其年度监管评级等处罚措施。
大智慧通讯社注意到,8月12日,国办公布《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出,“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偏离度指标,研究将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扣分项,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冲时点’行为”。现在三部门联合下发这一文件,也是在落实国办文件的要求。
根据《通知》,月末存款偏离度=(月末最后一日各项存款-本月日均存款)/本月日均存款×100%。要求商业银行应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商业银行存款波动的日常统计监测,按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监管纠正与处罚措施。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不得设定单纯以存款市场份额或排名为要求的考评指标,分支机构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指标要求。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不得另外设置专门账户支付存款户高息;不得通过返还现金或有价证券、赠送实物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不得接受任何个人或机构等资金中介组织的存款;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不得向“空户”虚假放贷;不得将贷款资金作为保证金循环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虚增存贷款;不得将理财产品发行和到期时间集中安排在每月下旬;不得将财务公司等同业存放资金临时调作一般性存款等。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副高级经理鄂永健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平抑存款波动、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重在“治本”。短期内应辅以进一步优化存贷比监管,诸如进一步扩大存款统计范围、将存贷比时点考核调整为日均考核等。长期来看,应从取消存贷比监管、推广大额存单发行、加快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加以根本解决。
发稿:李铮/古美仪 审校:丁亮/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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