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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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月19日讯 中国银监会网站19日公布了湖北监管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及3名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鄂银监罚决字〔2017〕30号、31号、32号、33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葛春尧,该行存在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及监管要求进行支付、管理和控制;贷前调查、贷后管理未尽责,导致贷款形成不良,造成信贷风险的违法违规事实。张蓓、刘银、孙茂林分别在该行上述问题中承担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及承办责任。
湖北监管局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作出罚款人民币80万元;对张蓓、刘银、孙茂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