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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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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1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2018年1月至今,公司有39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及摘要(修订)》规定,公司需回购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对前述回购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价格与数量。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201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550名激励对象2,150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1月7日。

2015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 2015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授予对象548人授予2,144.5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5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的回购价格的公告》,根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价格为6.335元/股。

201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激励对象卜永强、唐棠、余敏、杨庆伟、司慢曼、张雪平已获授的股份8.5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15年10月29日完成注销。

2015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427.2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月7日。

2016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马艳等18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马艳等1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88万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016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498.96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月9日。

2017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11名离职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1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72万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017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和已冻结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洪宝祝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0.72万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16年12月28日申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时,考虑到牟戈森、裘秀华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冻结其当期无法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96万股,本次回购将这部分冻结股份一并进行回购注销。

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740.16万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2月14日。

(二)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实施情况

2015 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 年11月19日,向1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30元/股。

2015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进展公告》,在授予过程中,由于2名激励对象柳经华、张良鑫放弃认购授予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实际授予10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47.5万股。

2015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授予对象102人授予147.5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6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易泽宇、赵彬、杨泉海、付祥华、阳斌5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易泽宇、赵彬、杨泉海、付祥华、阳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6万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016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49.32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

2017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88万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017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和已冻结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李俊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0.42万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46.62万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2月14日。

(三)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6年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6年2月24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129名激励对象665万股,确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2月25日。

2016年3月15 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665万股登记手续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16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冷菱菱、郑辉2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冷菱菱、郑辉已获授的7.2万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017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237.24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7年4月26日。

2017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王聪等2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将原激励对象王聪等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72万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018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228.96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8年6月27日。其中因激励对象陈加杰、佘其美、袁洋在解锁前提出离职,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暂不解锁其本期应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万股(共持有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6万股)。

(四)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相关议案。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017年11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194名激励对象773.5万股,确定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日。

2017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进展公告》,激励对象王刚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授予的 3 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王健因个人原因调减 0.5 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 1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7年12月13 日,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770万股登记手续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回购数量的调整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概述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46元/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10.30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82元/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63元/股。

1、鉴于公司 2015 年7月实施完成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且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6.335 元/股,详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的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

2、鉴于公司 2016 年 6 月实施完成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且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5.167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8.471 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5.571 元/股。详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7)。

3、鉴于公司2017年6月实施完成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且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5.087元,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8.391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5.491元/股。详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2)。

(二)本次调整事由

2018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324,677,152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9元,合计派发股利119,220,943.68 元。2018 年 7 月 5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8年7月12日。

(三)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第三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第八节“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或增发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自 2018年 1月至今,公司有39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原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对前述回购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价格与数量。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元以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如下调整: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

P= 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 5.087-0.09=4.997元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为4.997元/股。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

P= 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8.391-0.09=8.301元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预留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为 8.301元/股。

3、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5.491-0.09=5.401 元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为 5.401 元/股。

4、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9.63-0.09=9.54元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为9.54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数量调整方法

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为:

Q= Q0×(1+n)

其中:Q 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股转增 0.2 股,因此:

1、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激励对象袁晓芳、白战平、方靖文、杨楷基、周园、吕梁景、苏超、张健、钟天冠、孟平、李凌、孙天举、杨铨铨、曾明球、曹长生、曾标16人离职,前述人员合计获授38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为11.4万股,因公司 2016 年 6 月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调整为:11.4万股×(1+0.2)=13.68万股。

2、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激励对象孙勇卫、邓燕、黄冕志、佘其美、蒋士安、李可荣6人离职,前述人员合计获授 10.5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为4.2万股,但因公司 2016 年 6 月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调整为:4.2万股×(1+0.2)=5.04万股。

3、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白战平、陈加杰、曾明球、袁洋、佘其美、陈旭露、李可荣、曾标8人离职,前述人员合计获授 29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为16.1万股(含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时暂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但因公司 2016 年 6 月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调整为:16.1万股×(1+0.2)=19.32万股。

4、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日,该授予日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因此本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白战平、李光祥、王润红、鲍舒、王杨春、程根仁、林双、江浩杰、殷金波、刘瑞、汤拥军、孙学智、冷菱菱、崔振东、袁同驷15人离职的回购股份数量63万股不用调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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